09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公布——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来源:优易学  2011-5-19 17:43:08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第三章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

基本要求:

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要求的内容。

理解:坚持依法行政。

熟悉并能够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立法、司法工作,分析和评价有关

案例、实例。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健全完善立法

健全完善立法的基本要求(科学立法 民主立法 法制统一 体系

完备)

第二节 坚持依法行政

坚持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合法 合理 高效便民 权责统一 政

务公开 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三节 严格公正司法

严格公正司法的基本要求(维护司法公正 提高司法效率 树立司

法权威 发扬司法民主)

第四节 其他基本要求

加强制约监督 自觉诚信守法 繁荣法学事业 实施正确领导

法 理 学

第一章 法的本体

基本要求:

了解:法的概念的争议,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基本观点,法的定义,

法的价值的含义,法律规则的含义、逻辑结构,法律原则的概念与种类,法律权

利与义务的概念,法的渊源的含义,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当代中国法的非正

式渊源,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的含义,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法的效力的含义,

法律关系的含义,法律关系的主体的含义与种类,法律关系的内容,法律关系客

体的含义,法律事实的含义,法律责任的含义,法律责任的免除条件,法律制裁

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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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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