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司法考试大纲法理学新增考点及说明
来源:优易学  2011-6-25 22:47:45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法理学

【说明】与07年相比,08年法理学新增考点9个,删除考点25个,变更考点26处。

一、增删考点

1、第一章,法的本体

(1)第一节法的概念,新增考点“的概念的争议”,删除考点“法的词源”。

(2)第二节法的价值中,删除考点“法的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将“利益”从“法的价值中删除”。

(3)第三节法律要素中,新增考点“法律规则的含义”,删除考点“法律概念”。

(4)第四节法的渊源中,新增考点“当代中国法的非正式渊源”,包括子考点“判例、政策和习惯”,删除考点“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范化和系统化”、“法的分类”。

2、第二章,法的运行

(1)将原第二节“执法与司法”、第三节“守法与违法”和第四节“法律监督”合并为第二节“法的实施”。

(2)新增“法适用的一般原理”作为第三节,包括考点“法适用的目标”、“法律适用的步骤”和“内部证成与外部证成的区分”。

(3)将原第五节“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分解为第四节“法律推理”和第五节“法律解释”,并调整、删减其下考点。新增考点“法律归纳推理”、“ 法律设证推理”和“法律解释方法的位阶”。

3、第三章,法的演进

(1)第一节发的起源删除考点:原始社会的社会组织和社会规范。

(2)第二节法的发展删除考点:法的发展的阶段、法的发展的特点。

(3)第五节法制理论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删除考点:“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提出。

4、第四章

(1)第一节法与社会的一般理论删除考点:法的社会基础、法对社会的调整、法与节约型社会。

(2)第二节法与经济删除考点: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作用。

(3)第六节法与人权删除考点人权的法律保护。

二、变更考点

  变更考点包括体系的变更和名称的变更,内容没有变化,不再列出。

三、考试趋势

  新增考点基本上属于法理学基本知识,可能成为考试重点,但限于选择题。

08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新增考点及说明汇总
法理学 宪法 法制史
经济法 国际法 国际私法
国际经济法 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刑法
刑事诉讼法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民法
商法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

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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