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出台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
来源:优易学(YouYiXue.com) 2011-8-28 14:24:52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新建或改建、扩建工业项目,每万元工业增加值排放的废水、废气中,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污染物不能超过规定的限值,否则,项目将不能通过审批立项,银行也不为其提供贷款。近日,重庆市政府出台《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从产业政策、规划布局、环保标准等方面提高工业项目环境准入“门槛”,并首次将每万元工业增加值所排放的污染物数量作为项目准入条件之一,引导项目合理选址,优化产业布局和经济增长。
  据测算,如果不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到“十一五”末期,重庆市污染负荷将比现在增加20%~30%,资源与环境将不能支撑其未来经济社会的发展,从源头上控制污染、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显得十分紧迫和必要。为此,重庆市组织环保、规划、法律等方面的专家,在对环境准入政策进行了历时两年的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起草了《规定》,经反复研讨论证,由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实施。
  据介绍,重庆市现有工业主要集中在都市区“两江”(长江和嘉陵江)工业密集带内,这一区域环境承载能力已接近饱和;渝西地区水资源短缺,不宜发展造纸、锶盐、化工等高耗水、高污染企业;而渝东北、渝东南地区地处三峡库区,若引进项目不当,将对三峡库区水环境安全造成威胁。
  为此,《规定》首先从规划布局上做出硬性规定,要求在长江、嘉陵江都市区江段及其上游严格限制可能对饮用水源带来安全隐患的化工、造纸、印染、电镀等工业项目,禁止建设可能排放剧毒物质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工业项目;在重庆主城区内环线以内禁止建设燃煤项目,内环线与绕城高速公路之间区域禁止建设大气污染严重的项目,都市区常年主导风上风向区域严格限制大气污染严重的项目。重庆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称,《规定》在布局上进一步突出了三峡库区和重庆主城区等重点区域的环境保护,有利于从规划上加强控制,有效避免环境污染和防范环境风险。
  同时,《规定》创造性地实施了污染物排放效率指标控制,将每万元工业增加值所排放的污染物数量作为项目准入条件之一,根据环境容量,通过在不同地区执行不同的排放限值,引导产业合理布局,优化经济增长。如都市区严格控制二氧化硫和烟尘排放,相关区域禁止建设燃煤工业项目和大气污染严重的工业项目,每万元工业增加值排放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不高于6.9千克、氨氮不高于1千克;涪陵区、长寿区等水环境资源丰富的区域污染物排放效率限值适当放宽,工业项目每万元工业增加值排放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不高于19.5千克、氨氮不高于2.9千克;渝西缺水地区则执行严格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每万元工业增加值排放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不高于2.6千克、氨氮不高于0.4千克。
  据重庆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些限值是根据重庆市近年来万元工业增加值污染物排放量和“十一五”总量控制目标测算的,通过严格限值提高产业准入门槛,限制一些落后的高能耗、高污染行业发展,从而达到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企业技术升级换代,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排污强度的目的。

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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