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管理:解析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成本控制
来源:优易学(YouYiXue.com) 2011-11-25 13:38:15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6、精简项目机构 
  首先,项目机构的设置要根据工程规模大小和工程难易程度等因素,按照组织设计原则,因事设职,因职选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其次,应提高施工管理人员的素质,其素质的高低,不仅影响到施工现场管理费用高低,而且影响到施工项目直接费用的高低和关系到能否有效地降低施工成本。基于目前市场经济的要求,应注重对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以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着重解决好施工管理人员成本管理的理念和方法问题。 
  最后,节约管理费用应制定切实可行的预算指标,对每笔开支严格执行审批手续,提高预算人员的综合素质,作到高效精干,采用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对办公费用的管理,从节约一张纸,减少每次通话时间等方面抓起,使管理费用降到最低。
  7、优化现场管理 
  对于施工企业来说,现场管理是其生产经营活动的基础。同时,它也是企业整体管理工作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从某种意义上说,现场管理优化水平,代表了企业的管理水平,也是施工企业生产经营建设的综合表现。优化现场管理必须遵循经济效益原则、科学合理原则和标准化规范化原则。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提高施工现场的生产和工作效率和管理效益,从而建立起一个科学而规范的现场作业秩序,最终达到控制成本的目的。 
  8、加强质量管理 
  项目成本与其产品的质量水平存在着密切的相互依存关系。质量成本包括控制成本和故障成本两个主要方面。控制成本属于质量保证费用,与质量水平成正比关系;故障成本属于损失性费用,与质量水平成反比关系。应该以工程承包合同为标准,确定适宜的质量目标。质量目标定得越高,相应的质量标准也要高,投入也要增大。除树立品牌、扩大知名度工程以外,要仔细研究承包合同的质量要求,恰当把握准合同要求的临界点。 
  9、安全就是效益 
  项目部要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观念,积极预防和避免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对安全事故的多发区域时刻监控,减少或避免发生安全事故;要严格执行奖罚制度,使全体员工树立起清醒的安全意识,从源头上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安全工作越好,处理安全事故支出的费用就越少,施工所受的干扰也就越小,因而费用支出也越少。否则,如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不仅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也会影响工人的施工情绪,导致劳动生产率下降,施工进度势必受到影响,从而加大施工成本,施工安全直接影响施工项目的成本。 
  10、严格合同管理 
  项目施工合同管理的时间范围应从合同谈判开始,至保修日结束止,尤其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抓好合同管理的攻与守,攻意味着在合同执行期间密切注意我方履行合同的进展效果,以防止被对方索赔。在合同签订后,要做好合同文件的管理工作,合同及补充合同协议及经常性的工地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等作为合同内容的一种延伸和解释,必须完整保存,同时建立技术档案,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根据分析结果采取积极主动措施。 
  11、加强签证监督 
  现场签证是工程建设过程中一项经常性的工作,许多工程由于现场签证的不严肃,引起工程成本失控,这方面的教训是非常多的。据统计,由于工程量签证问题所引起的工程结算价的上升幅度可达15%~25%,个别的甚至更高。严格现场签证管理,要求工程技术人员与工程经济人员相互配合,不仅做到“随做随签”,还应该做到以下几点:要严格四方签证制度,所有的现场签证必须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代表、业主代表四方共同签字方为有效。有条件的业主可以指派工程造价管理专业人员常驻施工现场,随时掌握、控制工程造价的变化情况,进行跟踪费用控制。签证必须达到量化要求,工程签证单上的每一个字、每一个字母都必须清晰。如阀门J41W-1.6P-DN100与J41W-1.6-DN100只是一个字母之差,材料价格则相差十倍以上。签证内容必须与实际相符。要加强现场工程管理人员经济观点及思想素质教育,要求他们不仅要懂得设计、施工技术,还要具备工程经济方面的知识。培养他们实事求是的作风,在抓好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监督的同时,充分重视节约工程成本的重要性。签证的范围应正确。现场工程管理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明确招投标范围,切勿盲目签证。
  12、加强索赔控制 
  加强变更、索赔的管理和控制等工作是施工管理企业经济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控制成本的重要内容。通过积极有效的经营策略,合理可行的工程变更,及时与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沟通,取得甲方的理解和认可,为达到工程变更的目的创造条件。变更费用的发生属清单以外的费用,预算人员应及时地编制变更和工程签证后的变动价款。由于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减少)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在国内外建筑市场,施工企业都离不开索赔。因此,在施工过程中需不放过每一项可能索赔的单项工程,平时也要注意做好原始资料的积累,为索赔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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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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