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评审 一、评审会
在完成验收测试和配置审核的基础上,召开评审会,进行综合评价。
二、验收准则
(1)软件产品符合“合同”或“验收标准”规定的全部功能和质量要求;
(2)不同安全性关键等级的软件均通过《软件测试细则》文档所要求的各项测试;
(3)文档齐全,符合“合同”或“验收标准”要求及有关标准的规定;
(4)文档和文档一致,程序和文档相符;
(5)对被验收软件的可执行代码,在验收测试中查出的错误总数,依错误严重性不超过业主单位事先约定的限定值;
(6)配置审核时查出的交付文档中的错误总数不超过业主单位事先约定的限定值。
三、评审结论
评审会在综合评价验收测试和配置审计结果的基础上,根据验收准则,给出验收结论。
验收结论分为两种:
(1)通过。表示同意通过验收的委员人数超过按事先约定人数(重要系统由全体验收委员协商一致同意;一般系统需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同意)。
(2)不通过。表示同意通过验收的委员人数达不到通过的要求。
验收报告
在软件验收评审后,必须填写软件验收报告,详尽地记录验收的各项内容、/考试大/收集/评价与验收结论,验收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验收报告上签字。根据验收委员会表决情况,由验收委员会主任在软件验收报告上签署意见。
验收未通过的处理 承建单位应根据验收评审意见尽快修正有关问题,重新进行验收或者转入合同争议处理程序。
系统移交和系统保障监理
1)系统移交和系统保障的重点
系统移交的监理
系统验收通过便可进行系统移交,此阶段的监理重点是确保文档及软件的完整、版本一致。
系统保障的监理 系统保障的监理工作重点是确保承建单位按照合同和业主要求及时高效地提供系统保障服务。
2)系统移交和系统保障监理的措施
(1)系统移交的监理措施
审查承建单位的项目资料清单
协助业主和承建单位交接项目资料
确保软件文档和软件的一致性
开发软件作好备份,保管在安全地方,/考试大/收集/文件材料归档
(2)系统保障期的监理措施
督导承建单位按“合同”规定及时进行系统保障,抽查系统保障的执行情况;
对项目业主方提出的质量问题进行记录;
督促承建单位进行修复和维护;
对承建单位进行修复的内容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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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刀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