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经济与民商知识真题精选及答案解析(29)
来源:优易学  2011-12-23 11:01:25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2008年单项选择第13题)
1.甲、乙各出资人民币5万元共同设立一个普通合伙企业,双方约定,如果合伙企业清算后仍有债务,各承担一半。后该合伙企业进行清算,全部合伙财产清偿后,仍有30万元债务。对于该笔债务,债权人向甲追索的最高数额为( )。
A.5万元
B.10万元
C.15万元
D.30万元

1.正确答案:D

真题解析:此题考查的是合伙企业中的债务承担问题。依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第92条的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说在合伙企业中关于债务的分担是不能对抗债权人的,也就是债权人在此时有选择权,即甲可以向任一的合伙人追偿30万元的债务。

(2008年单项选择第14题)
2.在合伙协议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有限合伙人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行为( )。
A.不需要其他合伙人同意
B.需要代表1/2以上出资额份额的合伙人同意
C.需要1/2以上的合伙人同意
D.需要全体普通合伙人同意

2.正确答案:A

真题解析:此题考查的是合伙企业财产出质的问题。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第72条的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说在此种情况下,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是除外情况,而可以出质是~般原则,所以说在合伙协议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有限合伙人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行为不需要其他合伙人同意,正确答案是A。

(2008年单项选择第15题)
3.某律师事务所名称中表明其为一家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该所一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了合伙债务。对于该笔债务,其他合伙人( )。
A.不承担责任
B.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C.承担补充责任
D.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正确答案:B

真题解析:此题考查的是合伙企业中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问题。《合伙企业法》第57条的规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说依据法条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责任编辑: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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