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经济与民商知识真题精选及答案解析(15)
来源:优易学  2011-12-22 14:18:29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2008年单项选择第1题)
1.法人因依法被撤销、解散或者依法宣告破产等进行清算期间,该法人( )。
A.主体资格消灭,不能进行任何民事活动
B.主体资格不消灭,仍然可以进行各种民事活动
C.主体资格不消灭,但不能进行任何民事活动
D.主体资格不消灭,但不能进行清算范围以外的活动

1. 正确答案:D

真题解析:此题考查的是法人清算期间的主体资格问题。以公司为例。我国《公司法》第187条的规定:“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所以公司存续意味着主体资格的不消灭,但不能进行清算范围以外的活动。

(2008年单项选择第9题)
2.下列关于公司种类的划分中,按照公司的信用标准划分的一组是( )。
A.国有公司与民营公司
B.人合公司与资合公司
C.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
D.母公司与子公司

2.正确答案:B

真题解析:本题考点是公司的分类。根据相关公司法法理,信用标准在很大意义上讲的是在公司成员之间彼此的人身依附关系,人身信赖关系强的称之为人合公司,例如有限责任公司。人身信赖基础弱的称之为资合公司,例如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单项选择第10题)
3.下列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公司发行公司债权,应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B.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应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C.公司董事会中必须有职工代表,且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D.公司董事会成员一律不得兼任经理

3.正确答案:B

真题解析:本题考点是国有独资公司的相关问题。根据我国《公司法》第67条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前款所称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所以正确答案是B.依据《公司法》第68条第1款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行使职权。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而其中人数是没有规定的,所以C是不正确的。

责任编辑: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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