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经济与民商知识真题精选及答案解析(13)
来源:优易学  2011-12-21 10:54:41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2008年多项选择第46题)
4.下列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B.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最长为20年
C.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通过互换方式流转
D.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登记方可设立

4.正确答案:AC

真题解析:此题考查的是物权法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法》第127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生效时设立。”故A正确;第l28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故C正确。第l26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故B错误;第l29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士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故D错误。

(2007年多项选择第43题)
5.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负责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机构,在履行职责时应做到( )。
A.查验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和其他必要材料
B.要求对不动产进行评估
C.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D.必要时到实地查看不动产

5. 正确答案:ACD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物权法规定的不动产登记机关职责。《物权法》第l2条规定,“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第l3条规定,“登记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要求对不动产进行评估;(二)以年检等名义进行重复登记;(三)超出登记职责范围的其他行为。”

(2007年多项选择第44题)
6.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在下列物权的变动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有( )。
A.机动车物权位的设立
B.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
C.地役权的设立
D.以汇票出质时质权的设立

6. 正确答案:ABC

真题解析:根据《物权法》第24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129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l58条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224条规定,“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2007年多项选择第45题)
7.甲、乙、丙共同出资购买一处房屋,共有份额为5:3:2.三人约定房屋轮流居住。在乙居住期间,窗户玻璃掉下将行人丁砸伤。下列关于该案责任承担的表述正确的有( )。
A.丁有权请求甲、乙、丙按共有份额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B.丁有权请求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C.丁有权请求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D.丁有权请求甲、乙、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7. 正确答案:BCD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因共有的物产生的债务关系如何承担。根据《物权法》第l02条规定,“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责任编辑: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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