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如何做好企业的法律顾问
来源:优易学  2011-12-26 14:09:52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第二部分:制定《律师审查文件实施细则》
  一、为规范合同审查及其他文件审查法律服务活动,特制定律师审查文件实施细则。

  二、本细则所指律师审查文件包括:公司与其他各方签订的合同、公司对外发布的广告文稿、宣传资料、招标投标文件、公司内部管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涉及法律问题的文字性材料。
  公司在签署上述文件前,须将相关文件提交律师审查。
  涉及金额在 万元以下的文件可以不经律师审查,但公司认为需要律师审查的,按照本细则简化办理。

  三、律师审查文件应当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勤勉尽责、高效快捷。

  四、律师审查文件应当以公司提供的合同文本及其他材料,结合具体经办人提供的信息为依据,严禁律师主观想象、臆造、假设、推测有关情况作为审查依据。

  五、原则上,普通文件24小时内审核完毕;重大、复杂的文件根据公司要求及时完成。

  六、律师在审查过程中,认为有关情况不清楚或不明确的,可以向公司具体经办人或经办部门核实;必要时可向公司提出书面律师询问意见。

  七、律师审查文件,在明确相关信息后,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以下处理:
  1、提供《法律意见书》;
  2、公司提供电子文档的文件,在合同中以修订格式直接修改,并填写《法律顾问服务记录》;
  3、对于加急审查文件,无法制作《法律意见书》的,在合同中直接予以修改,并填写《法律顾问服务记录》;
  4、对于简单文件,无须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在《合同会审单》中写明修改意见,并填写《法律顾问服务记录》;
  5、对于简单合同,无须出具《法律意见书》,也无须填写《合同会审单》,由律师口头作出修改答复,并填写《日常法律咨询记录》。

  八、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或其他形式的修改意见,提供给具体经办人,同时提交公司董事会、总经办。由董事会或总经办监督文件修改情况。

  九、律师在提交法律意见书后,公司认为有关内容确实无须修改,经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律师可以在文件流转表中签字。但确有重大法律风险的,律师应当制作《律师风险提示》或《紧急情况反映》。

  十、律师审查文件,若认为必要或应公司要求,可制订规范性文件,如固定合同范本、内部规章等,经公司认可后进行推广使用。

  十一、律师审查文件中,若认为有关事项重大、情况复杂,可提议召开专项讨论会或座谈会,根据讨论会或座谈会结果提供律师审查意见或法律方案等。

  十二、律师审查文件应当确定具体联系律师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文件具体经办人或经办部门能够及时联系律师进行沟通。

  十三、律师应当对审查文件归档备查,律师一律保留审查文件复印件或电子文档,原件由公司保存。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责任编辑:刀刀

文章搜索:
 相关文章
热门课程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