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实务重点知识辅导一
来源:优易学  2011-12-26 12:01:26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第一讲 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概论
一、我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历史沿革
(一)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初创
《国务院法制局关于法律室任务职责和组织办法的报告》及《国务院批转“关于法律室任务职责和组织办法的报告”的通知》,是我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诞生的重要标志。 (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恢复
1979年,中国技术进出口公司设立法律处;1980年,武汉钢铁公司设立法律顾问处。这些企业成为促进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恢复的先锋,在全国企业中起到了示范和榜样的作用。
(三)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发展
1986年颁布实施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对确立企业法律顾问的地位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截至2003年底,全国已成立地方性企业法律顾问协会33个。
(四)现代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探索与规范 世界范围内最早在企业内部设置专职法律工作人员的,是美国新泽西州的美孚石油公司。
1、现代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在中国逐步建立的重要标志是将其纳入到现代企业的有机组成部分。
人事部、原国家经贸委和司法部联合颁发了《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原国家经贸委发布了《 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 这两个部门规章,解决了我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在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重大问题。主要体现为:
1、确立了企业法律顾问职业证书制度,明确规定企业法律顾问职业资格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企业法律顾问职业资格实行注册登记。至2003年,我国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的人数已达3万5千多人。
2、确立了总法律顾问制度,规定大型企业可以设置总法律顾问。
原国家经贸委会同中组部、原中央企业工委、原中央金融工委、人事部、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办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国家重点企业开展企业急法律顾问制度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目前,全国已有73 户最点企业开展了由国家有关部门指导的试点工作。
3、规定国有独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的大型企业应当设置法律事务机构,中型企业应当配备企业法律顾问。
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
基本内容
1、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2、工作制度
3、组织制度
4、管理制度
三、企业法律顾问
(一)企业法律顾问的概念和特征
其特征为:
(1)企业法律顾问是从事本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人员
(2)企业法律顾问是企业内部专业人员
(二)企业法律顾问的任职条件
(1)形式要件: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并由企业聘任。
(2)实质要件:应当是专门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企业内部专业人员。
(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体制
1、国家主管部门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指导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工作。
2、协会管理
3、企业内部管理
(四)企业法律顾问的任务和工作原则
1、企业法律顾问的任务
(1)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
(2)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
(3)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2、企业法律顾问的工作原则
第一,依法执业原则。
第二,为本企业服务原则。
第三,以事前法律防范、事中法律控制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原则。
第四,以管理为主原则。
(五)企业法律顾问的权利和义务
1、企业法律顾问的权利:
(1)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
(2)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和建议。
(3)根据工作需要查阅本企业有关文件、资料及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等。
(4)办理企业法律事务时,依法向有关单位或个人调查、收集证据。
(5)法律法规和企业领导人授予的其他权利。
2、企业法律顾问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
(2)忠于职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3)对所提出的法律意见、起草的法律文件以及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的合法性负责。
(4)保守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
(六)企业法律顾问专业技术等级制度
〈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企业法律顾问分为企业一级法律顾问、企业二级法律顾问和企业三级法律顾问。
(七)监督检查和奖惩
(八)企业法律顾问与律师的关系
1、企业法律顾问和律师的联系
第一,二者同属于我国法律职业制度的组成部分
第二,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
第三,实行执业准入制度
2、企业法律顾问与律师的区别
第一,管理体制不同
第二,身份不同
第三,工作对象不同
第四,执业条件不同
第五,承办法律事务的依据不同
四、企业法律事务机构
(一)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的概念和特征
(二)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的设置
1、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的设置原则
第一,依法设置的原则
第二,企业根据需要自主设置原则
第三,从严约束国有企业原则
2、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的设置模式
(1)大型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应当设置专门的法律事务机构,其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视需要设置法律事务机构。
(2)其他企业视需要设置法律事务机构。
(三)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的构成
(四)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的法律地位
1、在企业内部具有相对独立性,是专门承担法律事务工作的职能部门。
2、其重要地位在与其他业务部门的关系中得到体现。
(五)企业法律事务机构职能
1、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的职能分类
(1)管理职能:包括本企业和子企业的管理。
(2)承办法律业务职能。
2、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的具体职责:
(一)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
(二)起草或者参与起草、审核企业重要规章制度;
(三)管理、审核企业合同,参加重大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工作;
(四)参与企业的分立、合并、破产、解散、投融资、担保、租赁、产权转让、招投标及改制、重组、公司上市等重大经济活动,处理有关法律事务;
(五)办理企业工商登记以及商标、专利、商业秘密保护、公证、鉴证等有关法律事务,做好企业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六)负责或者配合企业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七)提供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法律咨询;
(八)受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参加企业的诉讼、仲裁、行政复议和听证等活动;
(九)负责选聘律师,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十)办理企业负责人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五、企业法律顾问协会
其特征为:
1、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法人
2、由企业法律顾问自愿加入
3、是企业法律顾问为实现共同意愿按章程开展活动的行业自律组织
4、具有非营利性

责任编辑: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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