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基础:保险监督管理的内容
来源:优易学  2011-12-16 13:01:38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1.偿付能力监督管理
  (1)偿付能力概念。偿付能力与偿付能力额度。偿付能力是指保险公司偿付其到期债务的能力。在保险经营中,保险人先收取保险费,后对保险损失进行赔付。先收取的保险费被视为保险人的负债,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被视为对负债的偿付。偿付能力大小用偿付能力额度表示。偿付能力额度等于保险人的认可资产与实际负债之间的差额。
  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分为保险公司的实际偿付能力和保险公司最低偿付能力。保险公司的实际偿付能力即在某一时点上保险公司认可资产与认可负债的差额。保险公司最低偿付能力是指由保险法或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布有关管理规定的,保险公司必须满足的偿付能力要求。如果保险公司认可资产与负债的差额低于这一规定的金额,即被认为是偿付能力不足。我国保险法第九十八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具有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最低的偿付能力。保险公司的实际资产减去实际负债的差额不得低于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数额,低于规定数额的,应当增加资本金,补足差额。”最低偿付能力的确定,保证金的提存和法定再保险业务的安排等方面的规定,都是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督管理的重要措施。
  (2)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督管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督管理是指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实行的监督和管理,包括偿付能力评估和偿付能力不足处理两个环节。
  1)偿付能力评估。偿付能力评估是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是否充足进行的评估、检测。
  预防性的保险偿付能力指标监督管理。为了评估和检测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许多国家都制定保险偿付能力监督管理指标。保险偿付能力监督管理指标的性质属于监督管理中的预防性指标,而不是强制性的指标。按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督管理指标管理规定》,中国保监会可通过预警指标体系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状态和变化趋势进行监测,对指标超过正常范围的个数达到4个以上的公司,保监会将要求公司进行解释、提交改进报告,或者实施进一步的检查以评估其偿付能力。
  强制性的偿付能力额度监督管理。具体包括最低偿付能力额度的计算和实际偿付能力额度的确认。一般地说,偿付能力监督管理直接表现为偿付能力额度的监督管理。我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督管理指标管理规定》明确指出,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障被保险人利益,保证偿付能力的原则,稳健经营,确保实际偿付能力额度随时不低于应具备的最低偿付能力额度。
  为配合对偿付能力的监督管理,应建立及时的财务报告制度。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定期检查保险企业的财务报告,发现有问题的企业,及时进行处理。
  2)偿付能力不足处理。偿付能力不足处理是对偿付能力不足的保险公司所作的处理决定,包括责令保险公司补充资本金、办理再保险、转让业务、停止接受新业务、调整资产结构等措施直至对保险公司接管。按照我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督管理指标管理规定》,凡是实际偿付能力额度低于法定最低偿付能力额度的,保监会将根据其严重程度分别采取责令提出整改方案、责令分保、限制经营费用规模、责令拍卖不良资产、限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和在职消费水平直至责令停止新业务和依法接管等措施。
  在保险监督管理实践中,偿付能力监督管理的实际内容大于偿付能力额度监督管理,涉及保险公司的许多方面。因为影响偿付能力的因素有很多,或者产生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的原因有许多,包括资本金和盈余、定价和产品、投资、再保险、保险准备金、资产负债匹配及公司管理等。因此,如果简单地将偿付能力监督管理视为偿付能力额度监督管理,而忽视对影响偿付能力因素的监督管理,实质上将偿付能力监督管理变为事后监督管理,这样就不能有效对偿付能力监督管理。可见,偿付能力是整个保险监督管理的一个核心内容。
  2.市场行为监督管理
  保险市场行为监督管理是指对保险公司经营活动过程所进行的监督管理。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1)保险机构监督管理。
  1)对保险人的组织形式的限制。保险人以何种组织形式进行经营,各个国家和地区根据本国国情均有特别规定。根据我国保险法第七十条的规定,保险公司应当采取股份有限公司或国有独资公司的组织形式。随着我国保险业的不断发展,行业自保和互助合作保险等保险组织形式已相继出现,《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23号)明确规定:“规范行业自保、互助合作保险等保险组织形式,整顿规范行业或企业自办保险行为,并统一纳入保险监管。”
  2)保险公司申请设立的许可。目前在保险市场准入的处理原则上,各国大致有两种制度,一种是登记制,即申请人只要符合法律规定进入保险市场的基本条件,就可以提出申请,经政府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后进入市场。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政府主管机关必须予以登记。另一种是审批制,即申请人不仅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且还必须经政府主管机关审查批准后才能进入市场。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主管机关不一定予以批准。我国对保险市场的准入采用的是审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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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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