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进口货物原产地的确定与税率适用(一)
——有关原产地确定
考纲要求熟悉和掌握的内容:
原产地规则的含义、原产地规则的类别、原产地认定标准、申报要求、原产地证明书
台湾农产品零关税措施
一、进口货物原产地的确定
(一)原产地规则的含义
各国为了适应国际贸易的需要,并为执行本国关税及非关税方面的国别歧视贸易措施,按一定的标准确定进口商品的原产地(标准就是原产地规则)。
WTO《原产地规则协议》——一国(地区)为了确定货物的原产地而实施的普遍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行政决定。
(二)、(三)、(四)、(五)见下表:
附:《亚洲及太平洋经济和社会理事会发展中国家成员国关于贸易谈判的第一协定》——《亚太贸易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框架协议》
《内地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关系优惠关税安排》——《CEPA香港》
《内地与澳门更紧密经贸关系优惠关税安排》——《CEPA澳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关于自由贸易协定》——《中巴自贸协定》又称《早期收获协议》
对33个最不发达国家(包括28个非洲国家,3个亚洲国家和2个大洋洲国家)给予的特别优惠关税待遇------特别优惠关税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智利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中智自贸协定》
|
优惠原产地规则 |
非优惠原产地规则 | |
含义 |
一国为了实施国别优惠政策而制定的原产地规则,是以优惠贸易协定或者是由本国自主形式制定的一些特殊原产地认定标准,也称为 “协定原产地规则”。实施方式:自主方式和通过协定以互惠式方式 |
一国根据实施其海关税则和其他贸易措施的需要,由本国立法自主制定的原产地规则,也称为“自主原产地规则”。必须遵守最惠国待遇原则。主要实施最惠国待遇、反倾销和反补贴税、保障措施、数量限制或关税配额、原产地标记或贸易统计、政府采购时采用的原产地规则。 | |
原 产 地 认 定 标 准 |
完全获得标准: |
完全获得标准: | |
从价百分比标准:指在某一国家(地区)对非该国(地区)原材料进行加工、制造后的增值部分超过了所得货物价值的一定比例 | |||
直接运输标准:A.货物运输未经非受惠国关境; |
实质性改变标准:针对两个及以上国家参与生产或制造的货物,以最后完成实质性改变的国家为原产地。 | ||
申 |
A.《亚太贸易协定》、《框架协议》、《早期收获协议》、“特别优惠关税待遇”:纳税义务人主动声明适用协定税率+提交受惠国签发的原产地证书及随附单据+所经过国家出具的未再加工证明文件以及全程提运单; | ||
原 |
原产地证书由受惠国发放,所有内容必须与给惠国备案一致,一个证书只适用一批货物。 |
1、 进口经营单位申报进口与实施反倾销措施的被诉倾销产品(以下简称“被诉倾销产品”)相同的货物时,包括加工贸易保税进口货物转实际进口时,应向海关提交原产地证明; |
(六)2005年8月1日起,台湾15种水果实行零关税,2007年3月20日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19种进口农产品实施零关税.需符合:在台湾地区收获、采摘或采集;运输要求:直接从台、澎、金、马运到大陆或经香港、澳门、日本的石垣岛运至大陆。
(七)原产地预确定制度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经营单位可以向直属海关申请对其将要进口的货物的原产地进行预确定,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能说明将要进口货物情况的有关文件资料,包括进口货物的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税则号列、产品说明书等;出口国(地区)或者 货物原产地的有关机构签发的原产地证书或其他认定证明;
进口货物所使用的原材料的资料;能说明进口货物的生产加工工序、流程、工艺、加工地点以及加工增值等情况说明资料;
3.说明该项交易情况的文件材料;
4.海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海关应当在受到原产地预确定书面申请及全部必要资料之日起150天内做出决定并公布;
已作出决定的货物,自预确定决定作出之日3年内实际进口与决定所述货物相符的,且原产地确定标准未发生变化,海关不再重新确定货物原产地;如果不相符,则要重新确定。正常情况海关作出的原产地预确定决定在全关境内持续有效。
本讲应掌握的知识点:
1、优惠原产地确定标准包括完全获得标准、增值标准、直接运输标准的具体内容;
2、非优惠原产地认定标准包括完全获得标准和实质性改变标准的具体内容
3、原产地证明书使用时的具体规定。
责任编辑:xiaoh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