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类 鞋、帽、伞、杖、鞭及其零件;己加工的羽毛及其制品;人造花;人发制品
第64章鞋靴、护腿和类似品及其零件 1.橡胶及塑料制(第64章)鞋靴
除使用第7类材料(塑料及橡胶)外还包括使用肉眼能看出表面有一层橡胶或塑料的纺织物材料制造的鞋靴。
2.运动鞋靴(第64章)
运动鞋靴仅指带有或可装鞋底钉、止滑柱、夹钳、马蹄掌或类似品的体育专用鞋靴;或滑冰靴、滑雪靴及越野滑雪用鞋靴、角力靴、拳击靴及赛车鞋。
第65章帽类及其零件
(略)
第66章雨伞、阳伞、手杖、鞭子、马鞭及其零件
人造花、叶及其部分品、制成品(品目67.02)的范围
该类货品不包括:玻璃制品(第70章),以及以陶器、石料、金属、木料或其他材料经模铸、锻造、雕刻、冲压或用其他方法整件制成形的人造花、叶或果实;用捆扎、胶粘及类似方法以外的其他方法将部分品组合而成的上述制品。
第67章已加工羽毛、羽绒及其制品;人造花:人发制品 (略)
责任编辑:xiaoh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