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考笔记—其他进出境货物及其报关程序
来源:优易学  2011-9-13 19:06:22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报关书店

 

  四、无代价抵偿货物(免税、免证;重点掌握,经常考综合题)
  (一)含义
  海关放行后,因残损、短少、品质不良、规格等原因,由保险公司免费补偿或更换与原货相同的货物。
  两类:一是短少补偿;二是残损、品质不良或规格不符补偿。
  前提:前后更换的货物税则号列必须相同。
  (二)特征
  1、免证
  2、免税(有差异的,计算差额,多退少补)
  (三)报关程序
  1、因残损、品质不良或规格不符引起的无代价补偿货物
  (1)退运进出境
  在退运时,不征税
  (2)放弃、交由海关处理
  海关出具证明,凭以申报进口货物
  (3)不退运、也不放弃
  按照海关接受无货价抵偿货物申报进出口之日的规定办理,缴税,交证。
  2、申报期限
  应在原进出口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内且不超过原货物进口之日起3年。
  3、无货价抵偿货物报关应提供的单证
  进口或出口共同单证:报关单和基本单证。
  (1)进口:A、原进口报关单;B、退运报关单、放弃证明,缴税证明(补偿货物);C、原进口货物缴税证明或“征免税证明”。C、索赔协议
  (2)出口:A、原进口报关单;B、退运报关单、缴税证明(补偿的货物);C、原出口纳税书;D、索赔协议。
  还可以提供:检验证明
  五、进出境修理物品(担保免税)
  (一)含义
  指进出境修理后复运出境的货物及维修所需进出口的原材料、零部件。
  (二)特征
  1、进境维修提供担保后免税,并全程监管;亦可按保税货物办理。
  2、出境修理:A、在保修期内的且免费维修的,免征税;B、在保修期外、收费维修的,按修理费和所需材料费审定完税价格后征税。
  (三)报关程序
  1、进境修理货物
  进境时:持“维修合同”或“原出口合同”及其他单证,担保后进口申报;
  在境内:6个月内+6个月复运出境,海关全程监管
  复出境时:原修理货物进口报关单
  复出境后:申请销案。A、正常销案,退还保证金或撤销担保;B、未复出境的,正常进口。
  2、出境修复货物
  出境时:同上
  在境外:6个月+6个月
  复进境时:申报境外实际支付的修理费和材料费,按此征收税费(如为0,则免征);
  超过规定期限复运进境的,按一般进口货物办理征税。
  六、出料加工货物
  (一)含义
  含义:利用境外技术进行加工后复运进境
  目的:为了借助国外先过的技术以提高产品的质量和档次
  前提:只有在国内现有技术无法达到时必须到境外进行某道工序的加工
  不能改变原出口货物的物理形态
  (二)报关程序
  1、备案
  主管海关备案,出具“出料加工登记手册”
  2、境外加工的期限
  为6个月+3个月
  3、进出境申报
  (1)出境申报
  提交登记手册、出口报关单、货运单据。免交许可证,担保后免税。
  (2)进境申报
  复运进口时,提交登记手册、进口报关单、货运单据。
  以加工费、材料费、运输费、保险费为完税价格征收进口税。
  4、核销
  复进境后,申请核销,退还担保金
  在允许期限外进境的,按一般进出口货物征税,并将担保金转为货款。
  七、溢卸、误卸、放弃货物和超期未报货物
  (一)溢卸货物和误卸货物
  1、含义
  溢卸:未列入或者多于进口载货清单、运单中的货物
  误卸:搞错卸货港(站)的货物(国内或国外)
  2、报关程序
  (1)溢卸货物由原收货人接受的,应向进境地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缴税、交证。
  (2)运输工具负责人或其代理人要求将溢卸货物抵补短卸货物的,经原收货同意,填报关单申报。
  A、同一运输工具、同一品种货物。
  B、非同一运输工具或同一运输工具非同一航次之间抵补的,仅限于同一运输公司、同一发货人、同一品咱。
  (3)误卸货物,按退运境外或按转关办理。
  (4)原收货人不接受或不办理溢卸、误卸货物手续的,运输工具负责人可在国内销售,由购货人办理相关进口手续。
  (5)卸货日3个月内申请退运。+3个月。超出期限的,海关依法变卖。
  (6)不宜长期保存的,可提前变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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