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一)保税加工货物含义 即加工贸易保税货物,经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
1、加工贸易:料件从境外进口、在境内加工装配后、成品运外境外的贸易。即“两头在外”,但不等于保税物流货物和暂准进出境货物。
2、加工贸易的形式:
A、来料加工
境外提供料件,不需付汇进口,按境外企业要求进行加工装配,收取加工费,成品运出境。
B、进料加工
付汇购买料件,成品复运出境。
加工贸易企业:可以是对外贸易经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二)海关对保税加工货物的监管模式
1、物理围网:包括出口加工区和跨境工业区。
含义:经国家批准,在关境内(出口加工区)或关境线上(珠澳跨境工业区)划地,采用实物围网,海关封闭式的监管。
珠澳跨境工业区:澳门园区和珠海园区
2、非物理围网:采用纸质手册或计算机联网监管。
(1)纸质手册管理
用于加工贸易手册内容的备案,逐渐被联网监管模式替代。
(3)计算机联网监管
应用计算机对加工贸易企业实施监管,所有过程都通过计算机处理。
大型企业——建立电子帐册为标志——以企业为单元——不执行银行保证金台帐
中小企业——建立电子手册为标志——以合同为单元——执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
(三)海关对保税加工货物监管的基本特征
1、商务审批
(1)由商务主管部门审批加工贸易合同
在备案前需审批,审批后,商务主管部门出具“批准证书”“生产能力证明”及合同到海关备案。
(2)由商务主管部门审批加工贸易经营范围
在备案前需进行经营范围审批,出具“经营范围批准证书”“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证明”。
2、备案保税:备案方可保税,备案必保税。(此为保税前提)
备案原则:
① 合法经营:资格合格、有经营许可、料件不属禁止范围(如属限制类货物,有许可证)
② 复运出境:流向明确、进出平衡
③ 可以监管:指条件满足。
3、纳税暂缓:(此为保税内涵)
进口时保税进口,实际出口成品所耗用料件免税,而不出口使用的料件则征税、并补交利息,如属许可证管理,则同时提交许可证。
4、监管延伸:(地点、时间)
准予保税的期限及核销期限对照表
类型 |
保税期限 |
经批准,可延长 |
核销期限 |
纸质手册 |
1年 |
1年 |
到期之日或最后一批成品出运后30天 |
电子手册 | |||
电子帐册 |
第一批至撤销止 |
—— |
满180天后的30天内 |
出口加工区 |
进区至办结手续止 |
—— |
每180申报1次 |
珠海园区 |
—— |
每年报核 |
分类 |
禁止类 |
限制类 |
允许类 |
(1万美元及以下)零星料件 |
进口5000美元及以下78的种辅料 |
AA类 |
不准 |
不转/领册 |
不转/领册 |
不转/领册 |
不转/免册 |
A类 |
空转/领册 |
空转/领册 |
不转/领册 |
不转/免册 | |
B类 |
半实转/领册 |
空转/领册 |
不转/领册 |
不转/免册 | |
C类 |
实转/领册 |
实转/领册 |
实转/领册 |
实转/领册 | |
D类 |
不准 |
不准 |
不准 |
不准 |
凡是需开设台帐的,由受理备案的海关开出有台帐金额和保证金金额内容的“联系单”,凭单到银行开台帐,交保证金,领取银行开出的“通知单”及保证金收据,再领手册。
5、合同备案的凭证:不设台帐的公司——直接领取加工贸易登记手册或加工贸易手册分册
设台帐——凭银行“通知单”——领取手册
A、B类企业经营5000美元以下的78种服装辅料——不领手册——海关签章编号的备案合同
6、合同备案的变更:品名、规格、金额、数量、加工期限、单损耗、商品编码发生变化时
① 程序:商务部门审批
海关变更备案
银行变更台账(必要时)
但,如性质不变、品种不变、变更的金额≦1万美元、和合同延长不超过3个月的,可直接到海关、银行办理。
② 变更规定:
a、金额变更,由≦1万美元调整为>1万美元的,原不设台帐的A、B类企业要开设台帐(虚转);如同时涉及限制类进口料件的,B类企业还要缴纳保证金(50%)(半实转)。
b、保证金因企业类别调整,需要由“空转”转为“实转”的,应交付保证金。(经核准,可只缴纳合同未履行部分)
c、调整为D类企业时,已备案合同经核准,可缴纳保证金继续执行,但不得变更或延期合同。
d、商品由允许类转为限制类的,已备案部分不用交付保证金。允许类或限制类转为禁止类的,立即按国家规定办理。
7、与合同备案相关的事宜:
(1)异地加工贸易备案申请:(非同一直属关区)
加工企业与经营企业均实行分类管理,并按较低类别者实施管理。
步骤:
a、经营企业持“异地加工贸易申请表”、“加工贸易批准证”、“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本地海关申报,申领“关封”。(海关则予以审核批复)
b、持经营地颁发的“关封”和备案必要单证,向加工地海关办理备案并设台帐。
(2)加工贸易单耗申报:加工贸易企业在备案、货物进出口、内销以及报核中向海关如实申报单耗的行为。
单耗=净耗/(1-工艺损耗率)
责任编辑:xiaoh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