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笔试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交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交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4、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职位,计划录取1人的取消录取计划;计划录取2人及以上的,按照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取计划(园林规划设计、卫生类专业不受此比例限制,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三、考试的方法和时间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按照聘用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笔试科目:卫生类考生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其他专业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含《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09年1月3日上午:9:00—11:00。
3、面试主要测试应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岗位适应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人员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人。
4、考试成绩在博山政务网和博山人才网公布。
四、考核、聘用办法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录用计划,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核、体检人员。园林规划设计、卫生类专业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达不到1:3比例的,总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如果报考同一个专业的应考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员,如果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完全相同,则同时进入考核、体检。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最新体检标准进行。对因考核、体检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从本专业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同一个专业有不同用人单位的,根据总成绩高低依次挑选单位。
经考核、体检和资格复审合格拟聘用的人员,在博山政务网和博山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经批准聘用后,由区人事局办理聘用派遣手续。
五、聘用后的待遇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发见习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招聘工作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博山区人事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4182638
咨询电话:4110144
查询网站:博山政务网(www.boshan.gov.cn)
博山人才网(www.bsrcw.cn)
附件三:2008年博山区事业单位招考聘用工作人员承诺书.doc
附件四:2008年博山区事业单位招考各职位允许报考目录(本、专科).doc
博山区人事局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责任编辑:虫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