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优易学 >> 公务员 >> 招考信息 >> 正文
重庆市财政局2009年面向全市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优易学  2011-6-26 13:39:06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公考书店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

  2009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财政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重庆市财政局面向全市公开选调部分工作人员。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重庆市财政局机关选调工作人员5名。

  二、选调范围

  全市财政、税务系统的机关及系统内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登记的在编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财政、税务、金融、会计、审计等经济及工商管理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者。

  (二)2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五)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六)身体健康。

  四、选调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组织笔试和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选调公务员。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7月2日至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地点:重庆市财政局1楼(渝北区洪湖西路1号);联系人:陈云;联系电话:023-67575508、67575541。 

  4.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填写打印《重庆市财政局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下称《报名表》),并经所在单位签章同意。

  5.报名手续: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2寸免冠登记照2张。

  6.委托报名的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凭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报名。

  7.有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的可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个人独立撰写的调研文章或经验性信息可提供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由重庆市财政局人事教育处和监察室负责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即领取《准考证》。

  选调职位与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8以上,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时,相应减少选调名额。

[1] [2] 下一页

责任编辑:虫虫

文章搜索:
 相关文章
热门课程培训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