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优易学 >> 公务员 >> 报考指南 >> 正文
2009年河北省公务员考试招录对象和条件
来源:优易学  2011-8-21 11:09:03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公考书店
招录对象和条件

  据悉,此次招录公务员对象要求: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的非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非现役军人身份人员。招录条件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4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条件及健康状况符合公务员录用的标准;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附后)。其中,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从2009年8月(含8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基层工作经历”的认定:在各类企事业单位或农村工作,从事个体经营、自谋职业以及曾在地市以下党政机关工作的经历,均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此外,省地税局系统、省质监局系统明确“报考者须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基层服务专门项目志愿者”的职位,报考者须为已取得了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有效证件的以下人员:参加中央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教育部牵头组织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共青团中央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共青团河北省委组织的“河北省大学生志愿者健康行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原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有法律和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点击查看更多河北公务员考试信息

课程推荐:权威名师 + 免费试听 = 2009年河北公务员考试轻松通过!

责任编辑:虫虫

文章搜索:
 相关文章
热门课程培训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