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预防腐败:为保增长构筑“防火墙”
第四检查组奔赴内蒙古、第十四检查组奔赴湖北、第十六检查组奔赴广东、第二十四检查组奔赴甘肃……
近期,中央出台了促进经济发展的“一揽子计划”,为严防腐败发生,早在2008年11月,中央就成立了由中央纪委、监察部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为成员单位的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组建24个检查组分赴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中央新增投资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
然而,一些地方传出来的消息的确令人不安。据悉,国家三令五申要求严格控制修建政府办公楼,而记者前不久在江苏省灌南县采访发现,投资上亿元的所谓惠民工程———市民文化中心,建成后却是县政府豪华办公大楼。“惠民工程”成了该县违规修建机关办公楼的幌子。
2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储波指出,基层一些地方确实有个别人胆大妄为,把中央下拨的惠民资金挪用乱花,甚至拿去为亲戚谋私利。对于这种人,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要对全区今年投入的710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进行全面跟踪监督检查,严格防范大投资中产生违规违纪或腐败现象。
为推动检查工作顺利开展,中央纪委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集中力量抓紧抓好。各地区各部门迅速召开有关会议学习贯彻中央精神,统一思想,加深对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20余个中央部门在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中承担着重要任务。据了解,这些部门普遍会同中央纪委、监察部派驻机构成立了监督检查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负责对本部门及所属系统下达投资计划、投资预算、拨付资金和项目实施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审计署及时向全系统下达了对新增中央投资开展审计的任务,加强对重点资金、重点领域的审计力度。
同时,各省区市及时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工作,绝大多数成立了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督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并派出专项检查组对省直有关部门和所属市县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目前,已经初步建立了覆盖省市县三级监督检查体系,把监督检查工作层层落实到了部门、单位和个人。
2008年11月,中央纪委、监察部发出《关于加强监督检查保证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工作,为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措施有效实施提供纪律保证。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制发《紧急落实新增1000亿元中央投资工作方案》,规定了管理、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强化监督等的责任主体,并提出具体要求。
同时,中央有关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新增1000亿元中央投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使用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明确了中央检查组的主要职责、具体任务和有关工作程序。
黑龙江、内蒙古、河北、安徽、重庆、甘肃、云南等省区市出台了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的实施意见;天津、江西、湖南、广西、青海等省区市制定了中央新增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海南省出台了中央投资项目问责暂行办法;四川省制定了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工作方案。
根据统一部署和安排,24个中央检查组已于去年12月初全部到达被检查省区市。项目现场考察、查阅有关文件、召开座谈会……各检查组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多种形式,对重大项目投资方向、可行性论证、项目审批、土地环保审批及招标投标准备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省区市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的决策部署,迅速把新增中央投资计划转发或分解到市、县及项目单位,并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驻地检查、工作组稽查、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驻中央国家机关各有关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全程参与所在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各项工作,在参与中实施监督,积极开展检查工作。
一些省区市也派出专项检查组,对中央投资项目配套资金落实情况和本地区确定的新增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
中央纪委、监察部、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汇总的情况显示,目前尚没有发现中央投资在使用方向上出现违规行为.
责任编辑:虫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