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公示时间为2009年6月27日至7月3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中山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地址:中山市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639室,邮编:528403,联系电话:0760-88329443,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公务员管理科调查属实人事部门相关负责人提示, 根据《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第二十五条规定: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或者考生本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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