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录范围与计划
2008年招录的范围为: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全省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所,重点面向有空余编制的单位。市、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招录计划数由市、县(市、区)司法局商同级人事部门确定;全省监狱劳教系统招录计划数为134名,其中基层监狱单位100名,省属劳教所34名。此外,市办劳教所计划招录9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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