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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招考政策解答 学历规定怎么理解
来源:优易学  2011-12-12 12:27:30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公考书店

  1、年龄如何计算?

  以报名日期计算。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为1972年1月4日至1990年1月10日期间出生。

  2、关于学历规定怎么理解?

  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成人高校及电大中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普通班)应届毕业生须于2008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其他人员须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应学历证书。

  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职位(不含法警、法医、聘任制书记员)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含普通高校学历,以及通过电大、函授、夜大、自学考试等方式取得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

  双专科学历按专科学历报考;双本科学历按本科学历报考。高学历人员可报考相对低学历要求的职位,但须符合该职位所需学历对应的专业要求。

  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均可报考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职位。

  3、哪些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2006年、2007年我省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

  (4)2005年-2007年新录用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聘任制书记(辞职也不能报考);

  (5)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非2008年应届毕业高校学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

  (8)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者,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的、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正在服刑者,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不得报考相关的政法机关。

  4、关于“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如何理解?

  “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是指:截至2008年1月10日前,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非公有制单位、农村及城市社区工作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具有在军队团以下单位服役经历的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自谋职业、个体经营人员,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5、师范类毕业生和在职中小学教师能否报考?

  本省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可以报考,外省籍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需学校提供同意报考的证明方可报考。在职中小学教师允许报考,但必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具体何时提供,由各市、各主管机关根据复审情况确定。

  6、06、0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但尚未就业、户籍仍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毕业生可否报考?

  可以按社会在职人员身份报考(市里招考简章有特别说明的,按该市简章报考)。

  7、身份证丢了怎么办?

  身份证丢失尚未补发的,由原签发居民身份证的公安派出所或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并在证明上写明原身份证号码。

  8、考试收费多少?

  按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报名笔试费用98元/人,面试费用100元/人。(本版撰稿:于丹丹)

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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