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南京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须知
一、考试科目及方式
本次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采用闭卷考试方式。
二、考试内容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和和谐社会、当代中国的政府与政治、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知识、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法律常识(法理、宪法、民法、经济法、行政法)、经济知识、常用公文写作、文史常识、科技常识;定义判断、类比推理、逻辑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资料分析等。
其他:2008年3月至2009年2月间国内、国际发生的重大事件。
三、考试题型和时限
考试题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综合分析题、公文实务题、材料处理题等;试题均为客观题
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四、考试日期及其他
1、考试日期为2009年3月29日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
五、考生须知
应试人员务必携带黑色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和橡皮;所有考试必须在指定位置上填写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码等信息;答题卡姓名和准考证号,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准考证号数字下面对应的信息点,用2B铅笔涂黑。
(一)客观题作答要求
应试人员必须用2B铅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在题本上作答或其他位置作答的一律无效。
(二)答题卡填涂方法说明
由于客观题是通过光电阅读机和计算机来阅卷评分的,请按以下要求认真填写:
1.首先用钢笔或签字笔分别在“姓名”、“准考证号”栏填写你的姓名和准考证号,并在准考证号一栏下面的十一个方框中,填上你准考证号的十一位数字,然后,对应准考证号的每位数,将准考证号用2B铅笔在相应的括号内涂黑。
2.答题时,用2B铅笔在对应题号所选项的信息点内涂黑,但不要涂到框外。
3.不能用钢笔、圆珠笔填涂选项。
4.修改时要用橡皮彻底擦干净,必须保持卷面整洁,不得做任何其他记号。
5.不得折叠答题卡。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答题过程中不得使用涂改液,否则责任自负。
(2)不得在试卷作答部分留有与答题内容无关的任何信息,违者按违纪处理。
(3)考试期间,应试人员不得携带和使用计算器及其他电子计算工具,不得携带手机等其他通讯电子设备入座,不得提前交卷、退场,违者按违纪处理。
(4)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不得将试卷、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不得抄录试题,否则,将取消其考试成绩,终止考试资格,并追究相关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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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虫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