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邮电通信业
1、税收政策(3%)
(1)差额计税:
①电信单位销售的各种有价电话卡,可按面值收入减去折扣、折让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征收营业税。
②电信部门以集中受理方式为集团客户提供跨省的出租电路业务,由受理地区的电信部门按取得的全部价款减除分割给参与提供跨省电信业务的电信部门的价款后的差额为营业额计征营业税;对参与提供跨省电信业务的电信部门按各自取得的全部价款为营业额计征营业税。
③邮政电信单位与其他单位合作,共同为用户提供邮政电信业务及其他服务并由邮政电信单位统一收取价款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合作方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④中移动集团公司通过手机短信公益特服号“8858”为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接受捐款业务,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全额计税:
2、同步练习
【例1】某邮局10月份邮寄业务收入10万元,信封信纸销售收入2万元,其他邮政业务收入5万元。附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取得报刊发行收入20万元。按现行营业税规定,其应缴纳的营业税为( )万元。
答案:营业税=(10+2+5)×3%=0.51(万元)。
【例2】某电信局6月份取得话费收入50万元,电话机安装收入20万元,出售移动电话并提供电信服务取得收入20万元,代办电信工程收入40万元。该电信局当月应纳营业税( )万元。
答案:当月应纳营业税=(50+20+20+40)×3%=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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