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新制度《税法》第四章讲义笔记
来源:优易学  2011-9-25 11:47:40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财会书店

三、关于“分行业营业税税收政策”的规定

  (一)交通运输业

  1、税收政策(3%)

  (1)差额计税:(参见教材158页)

  ①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

  ②运输企业自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的,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转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征收营业税。

  ③联营运输企业,以实际取得的营业收入为营业额征收营业税。

  ④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航)与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简称货航)开展客运飞机腹舱联运业务时,国航以收到的腹舱收入为营业额;货航以其收到的货运收入扣除支付给国航的腹舱收入的余额为营业额,营业额扣除凭证为国航开具的“航空货运单”。

  (2)全额计税

  2、同步练习

  【例1】按照现行营业税制度规定,下列收入应以收入全额作为营业税计税依据的有( )。

  A.运输企业在境内载运货物出境改由境外企业承运取得的全部收入

  B.水运部门从事客运取得的全部收入

  C.公路联运企业取得的全部收入

  D.建筑房屋的工程造价和价外费用

  答案: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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