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计算方法
( 1 )强度
受弯构件的强度有四种: 1 )抗弯强度; 2 )抗剪强度; 3 )腹板计算高度边缘的局部承压强度; 4 )折算应力。前两种在受弯构件的计算中通常都需进行,而后两种只在规定情况下才需进行计算。
1 )抗弯强度在主平面内受弯的实腹构件(考虑腹板屈曲后强度者见规范第 4 . 4 . 1 条),其抗弯强度应按式( 6 -29 )计算:

式中 Mx 、My― 绕 x 轴和 y 轴(对工字形截面 x 轴为强轴, y 轴为弱轴)同一地点同一荷载产生的弯矩设计值;
Wnx 、 Wny ― 对 x 轴和 y 轴的净截面弹性截面模量;
γx 、γy ― 截面塑性发展系数:对工字形截面,γx =1 . 05 、γy =1 . 20 ;对箱形截面,γx=γy =1 . 05 ;对其他截面,可按规范表 5 . 2 . 1 .采用;
f一钢材的抗弯强度设计值(见规范表 3 . 4 . 1 -1 )。
当为单向弯曲时,即当My=0时,式( 6-29 )成为:
规范中还规定在下列两个情况下应取γx=γy =1.0:一是当需计算疲劳时,二是当工字形截面受压翼缘板的自由外伸宽度与其厚度之比大于13而不超过15时(fy为钢材的屈服点,以“ N / mm2 计)。
2 )抗剪强度
在主平面内受弯的实腹构件应按式( 6 -31 )计算:
式中 V ― 所计算截面沿腹板方向作用的剪力,
Ix ― 所计算截面对主轴 x 的毛截面惯性矩;
fv ― 钢材的抗剪强度设计值(见规范表 3 . 4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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