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腹板计算高度边缘的局部承压强度
( a )腹板计算高度 h0 对轧制型钢梁:计算高度是指腹板与上、下两翼缘相接处两内弧起点间的距离(见图 6-34 ) , h0= h 一 2 ( t + r ) ;对焊接板梁:计算高度即为腹板高度,即 h0=hw。对用高强度螺栓连接的板梁: h0是上、下翼缘与腹板连接的最近两螺栓线间的距离。
( b )局部承压强度
当梁的翼缘受有沿腹板平面作用并指向腹板的集中荷载,且该荷载处又未设置支承加劲肋时,邻近荷载作用处的腹板计算高度边缘将受到较大的局部承压应力。为了避免该处腹板产生局部屈服,规范中要求按式( 6-32 )验算该处的承压强度:
式中(参阅图 6-35 ) F一一集中荷载,对动力荷载应乘以动力系数;
ψ― 用于重级工作制吊车梁时的集中荷载增大系数,取ψ=1 . 35 ; 对其他梁,ψ=1.0;
lz― 集中荷载在腹板计算高度上的假定分布长度,按式( 6-33 )计算:
式中 a ― 集中荷载沿梁跨度方向的支承长度,对吊车梁的轮压,可取 a=50mm ;
hy― 梁顶面至所计算的腹板计算高度边缘的距离;
hR― 轨道的高度,当无轨道时,hR=0。
当验算支座处腹板计算高度下边缘处的局部承压强度时,应取 F=R 和ψ=1 . 0 。集中反力 R 的假定分布长度应根据支座的具体位置确定,如图 6-34 所示的支座布置,可取lz=a+2.5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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