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收费高速公路的建设及管理体制
来源:优易学  2011-12-22 13:41:24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目前,日本的公路总里程约120万km,其中收费公路总计9507 km.日本的高速公路总里程为7393km,全部为收费路,其中有6615 km是日本道路公团管辖的全国城间高速公路。
    1 建设资金来源及管理
    日本公路的建设资金划分为中央资金、地方资金和财投资金三部分。
    中央资金和地方资金基本上由特定财源和一般财源组成。其中,特定财源为公路税目中的全部汽油税及50%的石油气税组成;一般财源为国家的一般税收收入中用于公路建设的资金。
    财投资金全名为财政投资贷款,其来源由四部分组成,①资金运用部资金;②简易保险资金; ③产业投资特别会计;④政府担保债券及借款。财投资金是有偿使用的资金,需还本付息,它是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的,其资金大部分掌握在大藏省资金运用部,这是日本政府创立的一种特殊投资体制。
    收费道路事业主要靠国费、地方费以及财投资金运作,其中财投资金是收费公路事业中的很重要的一部分财源,除此之外还有信用债及充分运用民间的资金。信用债是日本道路公团等发行的债券中,政府不承担承兑和不保证的一切私人债券,承兑等均需要依靠公团的信誉。
    日本的收费道路绝大部分是由日本道路公团管理,其资金来源由六部分组成:财投、收费收入、国费、缘故债、外债、民间借人金等。以1991年为例,财投占日本道路公团资金总额的49.68%,收费收入占39.87%,国费占2%,缘故债占3.2%,外债占1.55%,民间借入金占3.7%.
    从近年的趋势看,财投资金对日本道路公团的投资所占比重保持在50%;国费对日本道路公团的投入比重呈现下降趋势。在2002年日本道路公团的预算中,国费已从上年度的305亿日元减至零。
    2 收费公路发展历程
    日本的道路收费始于1871年,并于1952年依法创立了“通过收取车辆通行费,偿还建设贷款并投资新的道路建设”的新路子,明确规定了“收费道路的建设主体和通行税收取的主体是道路建设的管理者”(仅限于都道府县和市的级别)。1956年3月通过了《日本道路公团法》,同年4月成立了日本道路公团作为国家干线收费高速道路的建设、管理经营者。接着在1959年6月、1962年5月和1970年7月先后成立了首都高速道路公团、阪神高速道路公团和本洲四国联络桥公团。1970年,为建设和管理经营地方收费道路的法律制定后,地方道路公社也纷纷成立。从而形成了从国家一级到重要城市和地方一级的收费道路建设管理体系。
    根据《日本道路公团法》,日本道路公团是以建设和管理收费公路为主要业务的特殊法人机构,成立之初由政府100%出资。虽然它与私人法人一样具有自身的决策和权力职能,但是,其业务活动的基本原则,包括经营目标、经营范围等,都是通过立法确定的,在发展计划、预算、资金计划、收费标准等方面须由国家批准和监督执行。另一方面,对这样一项公共性很强的事业,国家给予免征法人税及政府担保债券等特权。根据《日本道路公团法》,日本道路公团设总裁(1人)和监事(2名),由建设大臣任命;副总裁(1名)和理事(8名)可由总裁任命,但须经建设大臣认可。公团的管理人员和职员都是公务员性质,其中的监事代表政府监督公团的业务,认为有必要时,则向总裁或建设大臣提出意见。
    日本道路公团管理着全国的城间高速公路和一般收费公路。而大城市圈的收费高速公路则由首都高速道路公团、阪神高速道路公团、本洲四国联络桥公团、指定城市高速道路公团及地方公共团体管理

[1] [2] 下一页

责任编辑:sealion1986

文章搜索:
 相关文章
热点资讯
热门课程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