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题
第65题
试题答案:ABCD
知识点:
第八章 房地产税收制度与政策 ☆☆☆考点3:税收制度的基本要素;
税收制度由以下要素构成:
1.纳税人(课税主体)
纳税人是直接向国家交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负税人是实际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2.课税对象(课税客体)
3.税基(是课税基础和简称)
4.税率
税率是税收制度和政策的中心环节,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和纳税人的负担。按税率和税基的关系划分,税率主要有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三类。
5.附加、加成和减免
纳税人负担的轻重,主要通过税率的高低来调节,但还可以通过附加、加成和减免措施来调节。
(1)加重纳税人负担的措施主要有附加和加成。
(2)减轻纳税人负担的措施有:减税、免税、以及规定起征点和免征额。
6.违章处理。
纳税人的违章行为通常包括偷税、抗税、漏税、欠税等不同情况。
对纳税人的违章行为,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分别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处理:批评教育、强行扣款、加收滞纳金、罚款、追究刑事责任等。
第66题
试题答案:ABCD
知识点:
第八章 房地产税收制度与政策 ☆☆考点10:扣除项目;
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为: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纳税人在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简称房地产开发成本)。
3.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简称房地产开发费用)。
4.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5.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
6.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屋及配套设施的成本两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加计20%的扣除。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照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
(1)隐瞒、虚报房地产价格的;
(2)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
(3)转让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又无正当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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