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选择题(1)答案2
来源:优易学  2010-1-6 14:51:36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第40题
试题答案:B
知识点:
第十一章 房地产经纪活动相关法律 ☆☆☆☆考点23:行政诉讼程序;
1.起诉。起诉分为两类:一是直接向法院起诉;二是经复议后向法院起诉。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做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做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受理。法院接到起诉状应当在7日内立案或做出裁定不予受理。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诉。
3.审理。法院决定立案依法组织合议庭开庭审理。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及法律另有规定的外,都应公开审理。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自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出上诉;对一审裁定不服的,自一审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提出上诉。
4.判决。一审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出以下判决:
(1)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
(2)主要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职权的;滥用职权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
(3)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4)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
(5)造成损失,判决赔偿。
二审法院可以做出,(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


第41题
试题答案:ABCD
知识点:
第一章 法律基础知识 ☆☆☆☆☆考点4:民事权利的分类;
根据权利标的的不同性质,民事权利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财产权是指与人身相分离的、有财产价值的权利,如物权、债权等。人身权是指以人身利益为标的的权利,如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等。区分财产权和人身权的意义在于,财产权受到侵害,一般不发生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
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支配权如物权、知识产权、人身权等。形成权如撤销权、解除权、追认权、选择之债中的选择权等。
根据权利效力的不同,民事权利可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根据相互联系的几个民事权利中各权利所处的地位不同,可分为主权利和从权利;根据权利是否具有转移性,可分为专属权和非专属权。
第42题
试题答案:CE
知识点:
第一章 法律基础知识 ☆☆☆☆☆考点4:民事权利的分类;
根据权利标的的不同性质,民事权利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财产权是指与人身相分离的、有财产价值的权利,如物权、债权等。人身权是指以人身利益为标的的权利,如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等。区分财产权和人身权的意义在于,财产权受到侵害,一般不发生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
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支配权如物权、知识产权、人身权等。形成权如撤销权、解除权、追认权、选择之债中的选择权等。
根据权利效力的不同,民事权利可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根据相互联系的几个民事权利中各权利所处的地位不同,可分为主权利和从权利;根据权利是否具有转移性,可分为专属权和非专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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