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题
试题答案:ACD
知识点:
第一章 房地产经纪概述 ☆☆☆☆☆考点5:经纪收入;
佣金是经纪收入的基本来源,其性质是劳动收入、经营收入和风险收入的综合体。它是对经纪机构开展经纪活动时付出的劳动、花费的资金和承担的风险的总回报。国家保护经纪机构拥有从事合法经纪活动并取得佣金的权利。
佣金可分为法定佣金和自由佣金。
经纪机构在签订经纪合同时,应将佣金的数量、支付方式、支付期限及中介不成功时中介费用的负担等明确写入合同。
在经济活动中,有一类与佣金貌似相同的东西,那就是回扣。虽然回扣与佣金有很多相似之处,它们都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在正常运作的条件下都能起到促进商品流通的作用。两者之间有本质的差别。佣金是经纪机构开展经纪业务所得到的合理合法收入,它是由经营收入、劳动收入和风险收入构成的综合体。佣金以经纪合同为依据,由委托人支付给经纪机构而不是具体经办业务的经纪人员个人。只要经纪合同是合法的,佣金就是经纪机构正大光明的合法收入。而回扣是由卖方暗中转让给买方具体经办人的一部分让利,既不是风险收入,也不是劳动收入和经营收入。收受回扣属于违法违规行为。支付佣金则是为了实现委托人进行交易的具体目的,只有当目的实现了,一项经纪业务才算最终完成,它作用的最终效果应是商品交易的成功,而不仅仅是提供信息。
第42题
试题答案:ACD
知识点:
第一章 房地产经纪概述 ☆☆考点7:房地产经纪的内涵和必要性;
1.房地产经纪的内涵
房地产经纪是指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进他人房地产交易而从事居间、代理等活动的经营行为。在上述定义中,应把握3个核心概念。
(1)居间,是指向委托人报告订立房地产交易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房地产交易合同的媒介服务,并收取委托人佣金的行为。
(2)代理,是指以委托人的名义,在授权范围内,为促成委托人与第三方进行房地产交易而提供服务,并收取委托人佣金的行为。
(3)佣金,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完成受委托事项后,由委托人向其支付的报酬。
2.房地产经纪的必要性
由于经纪活动具有传播经济信息、加速商品流通、优化资源配置等一系列独特作用,因此,经纪活动已成为市场经济活动中一个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对于房地产市场而言,由于房地产商品及其交易的特殊性,房地产经纪活动更是其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首先,由于房地产的价格昂贵,维持房地产这类存货的费用太高,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经销商难以承受,因此房地产不宜通过经销商出售。
其次,房地产是不可移动的独特商品,其交易过程是要把消费者往产品处集中,以达到认识和购买的目的。这对于房地产开发商来说往往并不经济,直接销售力量不强会积压资金。在通常情况下,产销分离是一种合理的选择,经纪人员能以合理的费用提供专业化销售服务。
第三,由于房地产交易的复杂性,使得每一笔交易都需要耗费时日,并且还要懂得有关的法律、财务或估价知识。训练有素的经纪人员能为买卖双方提供各种专业帮助。而且房地产买方大都需要融资,经纪人员熟悉抵押贷款的各种规定,能帮助买主向金融机构筹措购房贷款。因此,在一些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绝大部分房地产交易均经过房地产经纪人员的努力。如在美国,成交的存量房买卖总量当中,约有80%的房地产交易是通过房地产经纪人员的经纪服务而成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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