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试卷(卷一)
来源:优易学  2011-9-21 10:04:51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91-100题,每题2分,共20分。

91."在法学家们以及各个法典看来,各个个人之间的关系,例如缔结契约这类事情,一般是纯粹偶然的现象,这些关系被他们看作是可以随意建立或不建立的关系,它们的内容完全取决于缔约双方的个人意愿。每当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创造出新的交往形式,例如保险公司等的时候,法便不得不承认它们是获得财产的新方式。"据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契约关系是人们有意识、有目的地建立的社会关系

B.各个时期的法都不得不规定保险公司等新的交往形式和它们获得财产的新方式

C.法律关系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既有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思想关系的属性,又有物质关系制约的属性

D.法律关系体现的是当事人的意志,而不可能是国家的意志

92.周某半夜驾车出游时发生交通事故致行人鲁某重伤残疾,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起诉周某。法院开庭,公诉人和辩护人就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质证,就法的适用展开辩论。法庭经过庭审查实,交通事故致鲁某重伤残疾并非因周某行为引起,宣判其无罪释放。依据法学原理,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法院审理案件目的在于获得正确的法律判决,该判决应当在形式上符合法律规定,具有可预测性,还应当在内容上符合法律的精神和价值,具有正当性

B.在本案中,检察院使用了归纳推理的方法

C.法院在庭审中认定交通事故致鲁某重伤残疾并非因周某行为引起,这主要解决的是事实问题

D.法庭主持的调查和法庭辩论活动,从法律推理的角度讲,是在为演绎推理确定大小前提

93.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关于乡镇人大主席,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由乡镇人大从本级人大代表中选出

B.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主持乡镇人大会议

C.乡镇人大主席在乡镇人大闭会期间,可以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

D.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为乡镇人大会议主席团成员

94.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设立,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县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

B.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或者合并由县人大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C.县人民政府在必要时,经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派出机关

D.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受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并且依照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规定受上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或者领导

某城市商业银行在合并多家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设立,其资产质量差,经营队伍弱,长期以来资本充足率、资产流动性、存贷款比例等指标均不能达到监管标准。请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回答第95-97题。

95.某日,该银行行长卷款潜逃。事发后,大量存款户和票据持有人前来提款。该银行现有资金不能应付这些提款请求,又不能由同行获得拆借资金。根据相关法律,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该银行即将发生信用危机

B.该银行可以由中国银监会实行接管

C.该银行可以由中国人民银行实施托管

D.该银行可以由当地人民政府实施机构重组

96.在作出对该银行的行政处置决定后,负责处置的机构对该银行的人员采取了以下措施,其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对该行全体人员发出通知,要求各自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

B.该行副行长邱某、薛某持有出境旅行证件却拒不交出。对此,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C.该行董事范某欲抛售其持有的一批股票。对此,申请司法机关禁止其转让股票

D.该行会计师佘某欲将自己的一处房屋转让给他人。对此,通知房产管理部门停止办理该房屋的过户登记

97.经采取处置措施,该银行仍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恢复正常经营能力,且资产情况进一步恶化,各方人士均认为可适用破产程序。如该银行申请破产,应当遵守的规定是:

A.该银行应当证明自己已经不能支付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B.该银行在提出破产申请前应当成立清算组

C.该银行在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前应当得到中国银监会的同意

D.该银行在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时应当提交债务清偿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

98.乙国与甲国航天企业达成协议,由甲国发射乙国研制的"星球一号"卫星。因发射失败卫星碎片降落到甲国境内,造成人员和财物损失。甲乙两国均为《空间物体造成损害的国际责任公约》缔约国。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如"星球一号"发射成功,发射国为技术保密可不向联合国办理登记

B.因"星球一号"由甲国的非政府实体发射,甲国不承担国际责任

C."星球一号"对甲国国民的损害不适用《责任公约》

D.甲国和乙国对"星球一号"碎片造成的飞机损失承担绝对责任

99.甲国籍人罗伯逊与家人久居乙国,其原始住所在甲国。罗伯逊在乙国和丙国均有生意和住所,不时去丙国照看生意,并与在丙国居住的父母小住。近年来,由于罗伯逊在中国的生意越来越好,因而长期居住于在北京某饭店包租的578号房间。现涉及丙国的纠纷在中国法院审理,关于罗伯逊住所的认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应以长期居住地北京某饭店578号房间为其住所

B.应以乙国的住所为其住所

C.因涉及丙国的纠纷,应以丙国的住所为其住所

D.应以甲国的原始住所为其住所

100.甲乙两国均为《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缔约国,甲国公民帕克在乙国投资时向多边投资担保机构进行了投资保险。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如乙国并未拒绝帕克的汇兑申请,而只是消极拖延则不属于货币汇兑险的范围

B.乙国应当是发展中国家

C.如发生在乙国邻国的战争影响了帕克在乙国投资的正常营运,也属于战争内乱险承保的范畴

D.乙国政府对帕克的违约属于政府违约险承保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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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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