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8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道德单项选择题解析
来源:优易学  2011-1-4 11:02:21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49.根据律师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我国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享有11个方面的权利。下列哪种权利在这些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
  A.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信的权利
  B.提出新证据的权利
  C.执业活动中人身权利不受侵犯的权利
  D.要求法官签发调查令的权利
  答案:D
  解析:《律师法》第3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
  第34条规定:“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
  第35条规定:“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第37条第1款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刑事诉讼法》第36条、第37条、第75条、第96条,以及《民事诉讼法》第61条都对律师的权利作出了规定。所以ABC三项都是有法律规定的。
  D项中的法官签发调查令是我国法律没有规定的,因此应选。
  50.法律援助制度是世界上许多国家普遍采用的一项司法救济制度。下列关于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是法律援助的责任主体
  B.法律援助机构既包括四级政府的法律援助组织,也包括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的法律援助组织
  C.法律援助的实施形式包括法律援助咨询、刑事代理、民事代理。、行政代理、仲裁代理、刑事辩护、调解和公证等方式
  D.在办理法律援助事项时,法律援助人员未经法律援助机构批准,不得终止法律援助或者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法律援助事项
  答案:A
  解析:《法律援助条例》第3条规定:“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故法律援助的责任主体是政府,A错误;第4条第1款规定:“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工作。”第5条第1款规定:“直辖市、设区的市或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故B正确;法律援助的方式很多,包括1.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2.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3.民事代理和行政诉讼代理;4.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5.公证证明;6.其他形式法律服务等。故C正确;第23条规定:“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报告,法律援助机构经审查核实的,应当终止该项法律援助:(一)受援人的经济收入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二)案件终止审理或者已被撤销的;(三)受援人又自行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的;(四)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故D正确。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A.
  (2007年)
  48.王律师为扩大业务范围采用的下列哪一做法是错误的?
  A.在晚报上发布介绍自己专业范围、所在律师事务所和联系方法的广告
  B.加入当地的企业家协会并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C.向所有的同学发函,承诺给介绍案源者10%的回报
  D.参加房地产专题研讨会,在会上发表“按揭”法律问题研究报告,并向与会者派发名片
  答案:C
  解析:根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116条、117条、119条和第120条的规定,律师进行执业推广,可以通过简介等方式介绍自己的业务领域和专业特长;可以举办或者参加各种形式的专题、专业研讨会,以推荐自己的专业特长;可以以自己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参加各类依法成立的社团组织。律师在执业推广中,不得向中介人或者推荐人以许诺兑现任何物质利益或者非物质利益的方式,获得有偿提供法律服务的机会。所以C项是正确选项。
  49.关于我国公证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公证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
  B.经过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C.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D.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办理公证,均可委托他人办理
  答案:D
  解析:根据《公证法》第6条,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A项说法正确。第37条,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B项说法正确。第40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C项说法正确。第26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所以D项说法错误。
  50.律师接受律师事务所安排办理业务后,律师事务所可以因某些情况的出现终止其代理工作。但发生下列哪一种情况时,不得终止承办律师的代理工作?
  A.发现了不可克服的利益冲突
  B.承办律师另有一重大案件需要办理
  C.承办律师突发急病无法继续工作
  D.承办律师被管理机关中止执业资格
  答案:B
  解析:《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107条规定:“律师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律师事务所应终止其代理工作:(一)与委托人协商终止;(二)被取消或者中止执业资格;(三)发现不可克服的利益冲突;(四)律师的健康状况不适合继续代理;(五)继续代理将违反法律或者律师执业规范。”根据该条的规定,B项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所以B项应选。
  (2008年)
  47.关于司法和司法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效率是司法的内在要求和本质反映,是法治的灵魂和核心,强调的是尽可能地快速解决纠纷、多解决纠纷,尽可能地节省和充分利用各种司法资源
  B.从总体上看,司法具有解决纠纷的直接功能和调整社会关系、解释和补充法律、形成公共政策、秩序维持、文化支持等间接功能
  C.根据现代司法的独立性特点,一切案件或纠纷,一旦进入司法程序,由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生效的判决、裁定或决定,任何机关和个人都不应再作处理
  D.德国和法国虽然政治制度相同,但德国建立了联邦和州两套法院机构,法国则建立了全国统一的法院机构
  答案:B
  解析:公正(而非效率)是司法的内在要求和本质反映,是法治的灵魂和核心。因此A项错误。B项对司法的功能表述是正确的。C项中的表述是司法的“终局性”而非“独立性”。故C错。德国虽然存在着联邦法院和州法院,但联邦最高法院仍然是最高的司法机构。因此依然是全国统一的法院机构。故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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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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