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商经法必考知识点
来源:优易学  2011-9-3 10:44:49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司法考试商经法

第一章 公司法

一、概述

(一)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公司是依照法定的条件与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类型,属于我国法人分类中的企业法人。注意,在我国法定公司分类中不包括无限公司和两合公司(但是存在实质的对应类型企业)。

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公司作为法人,必然具备《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的条件,其中最重要的是具有三独属性:

1独立的财产

2并且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商事权利

3独立承担民事、商事责任。

公司的股东一旦把自己的投资财产投入并转移给公司,就丧失了对该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从而取得股权,而公司则对股东投入的财产享有完全的、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公司独立承担责任是公司法人资格的最终体现,具体包含以下三点:公司应以它的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股东不对公司债务直接承担责任;当公司资产不足以抵偿其债务时,就依法宣告破产,清算结束后未受清偿的债务不再清偿。

(二)公司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1)转投资及担保的限制。

公司转投资对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另外,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超过也有效,章程不约束债权人。)

总结:

2)公司举债的限制。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司,其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证券法》第16条)。

总结:

何为净资产?

(三)公司的分类

1、以公司股东的责任形式划分,公司可分为无限责任公司(对应普通合伙企业)、两合公司(对应有限合伙企业)、股份两合公司(我国没有此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总结:

A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

B有限和股份公司的出资凭证区别:

2、以公司之间的组织关系为标准,可以分为本公司和分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

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

思考:

A分公司独立诉讼资格有否?

B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关系:

子公司一般分为: !

C母公司全资设立的子公司是什么公司?最少出资多少?出资怎样到位,一次性还是分期?

D母为子担保,谁来决议?

E子为母担保,谁来决议?若子公司为全资的一人公司的话,则不得对母公司担保,原因?

参考:对内担保限制:接受担保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无关联股东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是为关联股东回避制度。

那么,该种子公司可否对外为其他主体担保呢?

F母公司对外负债,可否执行它对子公司的出资?可执行什么?

  子公司对外负债,可否执行母公司的财产呢?什么情形下可以?

 

例题:

甲乙丙三人一起设立了A公司,乙和A后来又共同出资设立B公司,可否?

AB可否再共同出资设立C公司呢?

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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