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轮的复习,最好在考试前半个月进行,由于新法必考,在最后的冲刺阶段,必须将新增考点过一遍。此时切忌急躁,很多考生在最后阶段会??因此??刺;或多进行放松的活动减少心理压力。
二、良好的考试心态
1.正确地进行自我评价和自我分析,树立合理的心理预期。不能盲目贪大求全,应将目标建立在能力基的础上。如果是复习程度较好,要树立信心,多做心理暗示,给自己加油。这次考试有不少大三学生,从一定程度上讲,大三学生法学基础还比较薄弱、下手复习较晚,如果这时给自己太大压力,反而会适得其反,考试最忌急躁冒进。多一分现实,少一分幻想,无论是复习还是考试心里都会非常踏实。
2.克制不良心理情绪,患得患失不可取。复习过程漫长,其间自然少不了情绪的波动,时而为复习完某些科目而欢欣鼓舞,时而为做错一道题目万分沮丧。喜忧交替影响复习的进度,偏离预定的学习轨道。学习过程中,总是五味俱陈,关键是让自己的复习过程充满积极向上的乐观情绪。当出现烦躁、易怒、恐惧、失望等悲观情绪时,应当有意识的克制,这时的克制并不是憋在心里,而是应当将其转化,或者向亲朋好友倾诉,或者通过运动、唱歌来宣泄,达到雨过天晴的效果。对产生不良情绪的原因要有客观的认识,客观、正确的认识失败、承认错误、减轻心理负担。
3、积极培养良好的心理情绪。保持适度的压力,变压力为动力;增强自信、心态平和、胜不骄败不馁;培养幽默、自我解嘲的性格,减少悲观、沮丧情绪。
总之,按照正确的方法来复习,保持一个良好的心态,对司法考试至关重要,在最后的一个多月里,努力提高自己,成功就离你不远了。
责任编辑:张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