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保险实施方式,可分为强制保险与自愿保险。
1.强制保险
强制保险是国家通过法律或行政手段强制实施的保险。强制保险的保险关系虽然也是产生于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的合同行为,但是,合同的订立受制于国家或政府的法律规定。强制保险的实施方式有两种选择:一是保险标的与保险人均由法律规定,二是保险标的由法律规定,但投保人可以自由选择保险人。强制保险具有全面性与统一性的特征,例如,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损害责任险等就属于强制保险。
2.自愿保险 自愿保险是在自愿的原则下,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而建立的保险关系。投保人根据自身需要自主决定是否投保、向谁投保、中途退报等,也可以自由选择保险金额、保障范围、保障程度和保险期限等,保险人也可以根据情况自愿决定是否承保、怎样承保。
商业保险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一种保险。商业保险多由私人保险机构举办。商业保险多数为自愿保险,但也有少量为强制保险。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它由政府举办,不以赢利为目的,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最重要组成部分,主要项目包括退休金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责任编辑:张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