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社保账单5月寄给参保者-即日起开始采集参保者基本信息
来源:优易学  2011-2-17 10:52:43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5月起,近500万张社保缴费“对账单”将首次以“一封信”形式,邮寄到每位参保个人手中。为此,即日起至4月20日,社保中心将开始采集参保单位或个人的通信地址等基本信息。
  今年,北京市社保中心将从5月初开始分批邮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对账单》,范围为2008年养老保险正常参保缴费人员,涉及参保人数近500万人。
  另据透露,参保人员今年有望实现在网上完成参保查询、网上申报等操作,相关技术将由部分试点区县推广至全市。
  参保者有异议可投诉
  与以往不同的是,对账单今年将以“一封信”的形式发至每位参保个人手中。
  这张对账单上将包括:2008年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及单位划转金额、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养老保险账户本息总计、实际缴费年限,同时提供其他三险(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缴费记录。
  “以前只是发到单位,而且单位所有参保者的信息都在一张纸上。如果单位懒得剪下来发给个人,个人往往就看不到对账单了。”市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解释,参保者如对缴费信息有异议,可先和单位协商,仍有争议可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稽核部门投诉。
  参保单位需报送信息
  即日起至4月20日,社保中心将开始采集参保单位的名称、单位办公地址、邮政编码、单位联系人信息;委托存档参保人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及邮政编码等信息。
  劳动部门表示,参保单位需到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通过企业版《北京市社会保险基数采集系统》报送相关信息,由社保经(代)办机构回读邮寄对账单相关信息;个人委托存档的参保人员到存档机构,填表及核准相关信息,由存档机构通过《缴费卡基数采集系统》报送相关信息至社保经办机构,读取邮寄对账单相关信息。
  ■ 提醒
  5类人员收不到“对账单”
  ●享受社会保险补助人员:在登记银行存折时已按固定的缴费基数(社平工资的40%)及缴费费率(缴费基数的20%)确认,并按月由委托银行进行银行卡扣款缴费业务,本人可以及时掌握参保缴费情况;
  ●失业人员:在转移至街道时,社保经(代)办机构已经为其打印当年及历年缴费情况证明表;
  ●已退休人员:在退休审批时,已打印缴费情况证明表;
  ●死亡人员:在登记死亡时,已打印缴费情况清算表;
  ●2008年未缴纳养老保险人员:由于无缴费记录,不进行对账单的邮寄。

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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