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中英文版
第二章 为政篇(24)
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諂也。見義不為,無勇也。”
The Master said, "For a man to sacrifice to a spirit which does not belong to him is flattery. To see what is right and not to do it is want of courage."
【原文】
子曰:“非其鬼而祭之①,谄也②。见义不为,无勇也。”
【今译】
孔子说:“不是自己的祖先却去祭祀它,就是谄媚。遇到符合正义的事而不去做,就是没有勇气。”
【注释】
①鬼:泛指人死的魂灵,但古代一般指已死的祖先。
②谄:巴结,奉承。
【评点】
本章是孔子教育为政者,要正直守礼,见义勇为。这是为政者的基本要求,也是为政者的基本精神。
孔子是以信天命而不信鬼神著称的。孔子对祭祀看重,不是出于对超越现实生活的上帝或其他神灵的迷信崇拜,而是通过对过世的人的祭拜,以反映或强化他所倡导的人世间的伦理纲常。
孔子以“祭非其鬼”作铺垫,说明商时代尊神尚鬼的风气,仍然残存在春秋末期的社会生活中。叫人不该做的不要去做。孔子批判了这种非礼的尚鬼风气,却宣扬见义勇为才是当政者应当大力提倡的社会公德。
凡行谄媚者,必欲谋私利;见不义者,必以私心为重。见义不为者,未必皆谄媚,而谄媚小人则无一例外地绝对见义不为。孔子时代如此,当今时代仍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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