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辅导:加工贸易操作规程
来源:优易学  2011-5-5 16:40:55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报关书店
  进料加工业务概述 
  “进料加工”是指我国有关经营单位进口部分或全部原料、材料、辅料、元器件、另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简称进口料件),由国内生产者加工成品或半成品后再销往国外市场的贸易方式。 
  经营单位或企业应在签订进料加工合同后,货到之前,向海关申请合同备案,办理《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或《对外商投资企业履行产品出口合同所需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登记手册》,凭手册办理进料加工货物进出口通关手续。 
  办事依据: 
  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料加工进出口货物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货物监管和征免税办法》 
  办事程序: 
  第一步:企业填写保税合同备案预录入呈报表及《登记手册》,交海关预审后由预录入公司进行合同预录入。 
  第二步:企业向主管海关办理进料加工合同登记备案手续。企业应提交如下单证: 
  (1)对外签订的进口合同,如对口合同还需向海关提供出口合同(副本)。 
  (2)外经贸主管部门批件(《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 
  (3)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 
  (4)税务部门签发的审核证明; 
  (5)加工产品工艺流程和为确定单耗所需的必要资料; 
  (6)属于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商品,需交验主管部门的批件; 
  (7)工、外贸企业需提供国内加工合同(或外贸代理合同)和加工企业保函; 
  (8)《登记手册》及加工合同备案申请表、保税合同备案预录入呈报表; 
  (9)海关需要的其它单证; 
  第三步:主管海关对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签发《银行保证金台帐开设联系单》。 
  第四步:企业前往指定的中国银行办理保证金台帐手续。 
  第五步:企业向海关提交中国银行签发的《银行保证金台帐登记通知单》,经海关核准有关单证后核发《登记手册》 
  办事对象义务 
  1、应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 
  (1)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公司、工贸公司、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2)取得海关注册登记编码或临时注册编码 
  (3)由持有报核员证或临时报核员证的报核人员办理有关手续。 
  2、需交验以下材料: 
  (1)对外签订的进口合同,如对口合同还需向海关提供出口合同(副本)。 
  (2)外经贸主管部门批件(《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 
  (3)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 
  (4)税务部门签发的审核证明; 
  (5)加工产品工艺流程和为确定单耗所需的必要资料; 
  (6)属于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商品,需交验主管部门的批件; 
  (7)工、外贸企业需提供国内加工合同(或外贸代理合同)和加工企业保函; 
  (8)《登记手册》及加工合同备案申请表、保税合同备案预录入呈报表; 
  (9)海关需要的其它单证。 
  办事机构义务: 
  审核企业备案申请,符合规定的,签发《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或《对外商投资企业履行产品出口合同所需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登记手册》。 
  办事时限: 
  企业提交单证齐全、有效的,在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需上级部门审批的时间不在此限)完成审批。 
  来料加工业务概述: 
  “来料加工”是指由国外厂商提供一定的原材料、辅助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材料(简称料件),必要时提供机器设备及生产技术,委托国内企业按国外厂商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成品由国外厂商负责销售,国内企业按合同规定收取工缴费的一种贸易方式。 
  企业在签订来料加工合同后,货到之前,应提前向海关申请合同备案,办理《加工、装配进出口货物登记手册》,企业凭手册办理来料加工货物进出口通关手续。 
  办事依据: 
  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加工装配业务的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货物监管和征免税办法》 
  办事程序: 
  第一步:企业填写保税合同备案预录入呈报表及《登记手册》,交海关预审后由预录入公司进行合同预录入。 
  第二步:企业向主管海关办理来料加工合同登记备案手续。需提交下列有关单证: 
  (1)来料加工合同或协议书(副本); 
  (2)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件(《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 
  (3)《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简称生产能力证明); 
  (4)加工产品工艺流程和为确定单耗所需的有关资料; 
  (5)需由外经贸部批准立项的来料加工顶目,提供外经贸部批件; 
  (6)属于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商品,需交验主管部门的批件; 
  (7)工、外贸企业需提供国内加工合同(或外贸代理合同)和加工企业保函; 
  (8)《登记手册》及加工合同备案申请表、保税合同备案预录入呈报表; 
  (9)海关需要的其它单证。 
  第三步:主管海关对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签发《银行保证金台帐开设联系单》。 
  第四步:企业前往指定的中国银行办理保证金台帐手续。 
  第五步:企业向海关提交中国银行签发的《银行保证金台帐登记通知单》,经海关核准有关单证后核发《登记手册》 
  办事对象义务: 
  1、应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 
  (1)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公司、工贸公司、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经批准可以从事来料加工业务的企业。 
  (2)取得海关注册登记编码或临时注册编码。 
  (3)由持有报核员证或临时报核员证的报核人员办理有关手续。 
  2、需交验以下材料: 
  (1)来料加工合同或协议书(副本); 
  (2)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件(《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 
  (3)《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简称生产能力证明); 
  (4)加工产品工艺流程和为确定单耗所需的有关资料; 
  (5)需由经贸部批准立项的来料加工顶目,提供经贸部批件; 
  (6)属于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商品,需交验主管部门的批件; 
  (7)工、外贸企业需提供国内加工合同(或外贸代理合同)和加工企业保函; 
  (8)《登记手册》及加工合同备案申请表、保税合同备案预录入呈报表; 
  (9)海关需要的其它单证。 
  办事机构义务: 
  审核企业备案申请,符合规定的,签发《加工、装配进出口货物登记手册》。 
  办事时限: 
  企业提交单证齐全、有效的,海关在受理后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需上级部门审批的时间不在此限)完成审批。 
  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概述: 
  经营加工贸易单位或企业在加工贸易合同签订后,经外经贸主管部门和海关批准,按合同备案料件金额向指定银行申请设立加工贸易进口料件保证金台帐。加工成品在规定的加工期限内全部出口,经海关核销后,由银行核销保证金台帐。 
  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是国家对加工贸易业务管理的一项制度,加工生产企业主管海关所在地的中国银行分(支)行各银行是台帐设立、核销的办事机构,海关是台帐设立和核销的重要环节之一。 
  办事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等。 
  办事程序: 
  台帐开设 
  第一步:经营单位或企业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加工贸易合同登记备案。 
  第二步:经主管海关审核符合加工贸易合同备案要求的,签发《银行保证金台帐开设联系单》,交由企业前往银行办理台帐开设手续。 
  第三步:企业前往指定银行办理保证金台帐手续。银行审核有关资料后,根据有关情况为企业开设台帐,出具《银行保证金台帐登记通知单》。 
  第四步:企业凭银行签发的《银行保证金台帐登记通知单》到海关办理正式合同备案手续。 
  台帐变更 
  第一步:当加工贸易合同发生变更时,经营单位或企业向主管海关提出变更申请。 
  第二步:经主管海关审核可以办理合同变更手续的,签发《银行保证金台帐变更联系单》,交由企业前往指定银行办理台帐变更手续。 
  第三步:企业前往指定银行办理保证金台帐手续。银行审核有关资料后,根据情况签发《银行保证金台帐变更通知单》。 
  注:如涉及增加台帐保证金的,企业应按规定补交,但合同变更后减少的台帐保证金暂不退还,待合同结案后予以退还。 
  第四步:企业凭银行签发的《银行保证金台帐变更通知单》到海关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变更手续。 
  台帐核销 
  第一步:加工贸易合同执行完毕后,经营单位或企业向主管海关提出核销申请。 
  第二步:经主管海关审核可以核销结案的,主管海关签发《银行保证金台帐核销联系单》,交由企业前往指定银行办理台帐核销手续。 
  第三步:银行凭海关签发的《银行保证金台帐核销联系单》办理台帐核销手续,根据有关情况签发《银行保证金台帐核销通知单》。 
  注:对需办理台帐保证金的退还手续的,银行按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对在合同规定的加工期限内未能出口或经批准转内销的,海关通知银行将保证金转为税款,并由企业支付缓税利息。 
  第四步:企业凭银行签发的《银行保证金台帐核销通知单》到海关办理加工贸易合同核销结案手续。 
  办事对象义务: 
  在办理加工贸易合同登记、变更和核销的相应阶段出具《银行保证金台帐开设联系单》、《银行保证金台帐变更通知单》和《银行保证金台帐核销联系单》。 
  办事机构义务: 
  加工贸易经营单位或企业的备案、变更和核销申请符合加工贸易管理要求的,主管海关相应出具《银行保证金台帐开设联系单》、《银行保证金台帐变更通知单》和《银行保证金台帐核销联系单》。 
  办事时限: 
  企业在相应环节交验单证齐全有效的,接受企业申请后备案阶段在3天内签发台帐开设联系单或者3天内签发台帐变更联系单,核销阶段在45天内签发台帐核销联系单。 
  加工贸易合同的核销概述: 
  经营加工贸易的单位或企业在加工贸易合同执行完毕或最后一批加工成品出口后一个月内应将加工贸易登记手册向备案地海关报核,办理合同核销手续。 
  注意:企业在进入核销环节时或之前,如发现加工实际单耗与原合同备案的单耗不一致的,必须首先办理单耗变更手续。 
  办事依据: 
  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料加工进出口货物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货物监管和征免税办法》 
  办事程序: 
  第一步:企业填写核销申请表交预录入公司录入。工厂加工的实际单耗如果与合同备案单耗不一致的,公司必须在手册报核前,到备案环节进行单耗变更。 
  第二步:经营单位或企业向主管海关提出核销申请,并提交规定的文件资料。 
  1、核销预录入申请单。 
  2、填妥"核销申请表",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加工贸易登记手册(包括分册、续册)。 
  3、与手册进、出口登记栏相一致的有效的进出口报关单。 
  4、海关需要收取的其他单证。 
  (1)足以说明出口商品原材料单耗定额的资料,如分拖裁剪图、部颁标准等。 
  (2)如果合同核算后,需退还保证金的,必须提交申请退还保证金的报告。 
  (3)如果合同有余料申请放弃的,必须提交放弃报告。 
  (4)如果合同有余料需征税的,必须提供进口发票,涉及许可证及配额管理商品还必须提供有效的许可证及配额证明。 
  (5)如果合同有余料要结转的,必须提供申请结转报告。 
  (6)其他海关需要的资料。 
  第三步:主管海关受理并对有关资料进行审核。核销过程中主管海关可根据需要前往企业实地检查。经审核可以核销结案的,主管海关签发《银行保证金台帐核销联系单》,由企业前往指定银行办理台帐核销手续。 
  第四步:银行根据有关情况签发的《银行保证金台帐核销通知单》。 
  第五步:企业凭银行签发的《银行保证金台帐核销通知单》到海关办理合同核销结案手续。 
  第六步:合同结案后主管海关签发《加工贸易合同核销结案通知单》。 
  办事对象义务: 
  1、应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 
  (1)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公司、工贸公司、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经批准可以从事来料加工业务的企业。 
  (2)取得海关注册登记编码或临时注册编码 
  (3)由持有报核员证或临时报核员证的报核人员办理有关手续。 
  2、需交验以下材料: 
  (1)核销预录入申请单。 
  (2)填妥"核销申请表",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加工贸易登记手册(包括分册、续册)。 
  (3)与手册进、出口登记栏相一致的有效的进出口报关单。 
  (4)海关需要收取的其他单证。 
  办事机构义务: 
  企业递交单证齐全有效,海关审核、检查情况正常的,予以办理合同销案、结案手续并签发《加工贸易合同核销结案通知单》。 
  办事时限:企业递交单证齐全的,正常情况下在30天内核销结案。

责任编辑:xiao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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