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公私用物品
来源:优易学  2010-1-29 9:44:03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报关书店

 

问:使领馆公私用物品能否转让?

答:使领馆和使领馆人员免税运进的物品,除有特殊原因并报经海关批准的外,不得转让。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转让物品,应当事先填具《外国使领馆公私用物品转让申请书》一式三份送交所在地海关。经海关审核批准后,才能办理转让手续。对汽车,除离任或其它特殊情况外,海关规定必须在运进使用两年后方准转让。

经批准转让的物品,应当由受让人或者出让人按规定向海关办理纳税或者免税手续。

问:使领馆公务人员自用物品进出境的海关手续如何办理?

答:使领馆公务人员,是指使领馆行政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使领馆公务人员,如非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的永久居留者,携运进境自用物品,包括到任后半年内运进安家物品,应当书面向海关申报。经海关验核我外交部或者地方外事办公室颁发的“公务人员证”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物品进境手续。申报进境的物品,经海关审核在直接需用数量范围内(其中汽车每户限:辆)的,海关予以查验免税放行。公务人员运进安家物品,应当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填具《外国使领馆进出境公私用物品申报单》向所在地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公务人员携带应予申报的物品进出境,应按规定填写“旅客行李申报单”向进出境地海关申报,海关按有关监管规定办理验放手续。

问:外交信使进出境有何规定?

答:外交信使应持有派遣国主管机关出具的信使证明书。外交信使在执行职务时,应受接受国保护。外交信使人身不受侵犯,不受逮捕或拘禁。

临时外交信使必须持有派遣国主管机关出具的临时信使证明书,在其负责携带外交领事邮袋期间,享有与外交信使同等的豁免。

外交信使出入境时,免填“旅客行李申报单”,海关可口头询问。

问:怎样办理外交邮袋、领事邮袋的进出境手续?

答:外交、领事邮袋应予加封,附有可资识别的外部标记,并以装载来往外交文件或者公务用品为限。外交邮袋由外交信使转递时,必须持有派遣国主管机关出具的信使证明书。商业飞机机长受委托转递邮袋时,须持有委托国的官方证明文件(注明邮袋件数)。由机长转递或者托运的邮袋,应当由使领馆派使馆人员办理交接、提取或发运手续。对使领馆发送或者收受的外交邮袋、领事邮袋,海关予以免验放行。

为了方便邮袋进出,使领馆应当将本国邮袋的加封样式和外交信使证明书样本各一式五份向所在地海关备案。

问:怎样办理使领馆人员家属中的未持有外交护照或者外交签证短期来华携带物品进出境的海关手续?

答:对他们短期来华,入出境时所带的行李物品,海关按短期旅客行李物品监管规定办理进出境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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