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找报关单填制错误
下列报关单中有20个已填栏目(A-T),请指出其中5处填制错误的地方。 资料一:
华达利家具(中国)有限公司(3223940094)从国外购进一批牛皮加工制造成皮沙发出口。加工成沙发后(属于法定检验检疫)于2005年4月18日出口,生产、发货单位与经营单位相同,手册号C23257402884,该货列手册第5项,运费5%,外汇核销单号码:29/1837117;法定计量单位:个。由上海宝丰联报关有限公司向上海海关申报。出境货物通关单编号为:310300104195876。
资料二:

资料三:

资料四:

标准答案:F、M、O、P、S
各栏目解释:
(A)备案号:C23257402884。从资料一就可以找到,手册号为C23257402884,因此A是正确的。从备案号可以判断出(G)贸易方式为:进料对口(0615);(H)征免性质为:进料加工503、(T)征免为全免。
(B)出口日期:出口报关单的出口日期栏不用填。
(C)经营单位:华达利家具(中国)有限公司 3223940094。正确,填写中文名称及经营单位编码。
(D)运输方式2正确。从发票 Ship Per: DANU BHUM可以得知,采用的是江海运输,江海运输的代码为2。
(E)提运单号:LU92412316 正确,从发票中的B/L NO所对应的资料:LU92412316。
(F)发货单位应填写:中文名称及编码,华达利家具(中国)有限公司 3223940094
(G)贸易方式:0615 根据备案号来判断,相对应的关系参见教材392。
(H)征免性质:503 根据备案号来判断,相对应的关系参见教材392。
(I)结汇方式付款交单,从发票中可以看到,付款方式为:D/P则为付款交单。其他结汇方式英文缩写和所对应的中文名称要掌握。
(J)运抵国(地区):中国香港
出口货物的运抵国栏目的填写时,如果是中转货物,若在中转地没有发生任何买卖关系,则运抵国不变。如果在中转地发生了买卖关系,则运抵国(地区)为中转地所在国家(地区)。
在本题中,从发票和装箱单均显示“From SHANGHAI to LUXEMBOURG via HONGKONG”。说明此货物为中转货物,货物在香港发生了中转,并且发生了商业交易(从开出的发票抬头为香港的公司就可以知道,我国是把货物卖给了香港的公司,货物在中转地发生了买卖关系),货物在中转地(香港)发生了买卖关系,那么运抵国(地区)则为中转地所在国家(地区),也就是香港来源考试大网。
要注意,最终目的国不是香港,From SHANGHAI to LUXEMBOURG,可以知道,货物是从上海运到卢森堡,最终的目的国是卢森堡。香港是商人是中间商,货物运到香港后再运往卢森堡,最终目的国(地区)为卢森堡。
(K)批准文号:29/1837117 填写出口收汇核销单的编号。在资料一中可查到外汇核销单的号码。
(L)成交方式:2。在发票和装箱单中都可以看到,TERMS:CPT HONGKONG。
但是成交方式栏不能直接填CPT,成交方式没有CPT,CPT相对应的成交方式CFR,CFR的成交方式的代码为2。
(M)运费。在出口的时候,以FOB为准,只有采用FOB的时候,运费和保险都不用填写。在本题目中,成交方式CFR。CFR包括了运费因此运费,因此运费栏必须是要填写。在资料一中,运费5%,因此填报5。
(N)集装箱号是对的,OOLU5083793/40/5189,剩下的集装箱号,写在备注栏。
(O)随附单据:错。法检货物,出境货物通关单应该填写在随附单据栏中,应填写为“B:310300104195876”。
(P)标记唛码及备注栏。
本题货物属于法检货物,因此在随附单据栏中,要填写“出境货物通关单”。本题的随附单据只有一种,因此要填写在“随附单据栏”,而不是在备注栏。出境货物通关单监管证件代码为B。因此应在“随附单据栏”中填“B:310300104195876”。
(Q)项号。正确,第一行填写报关单商品排列序号。第二行填写加工贸易手册中的项号。
(R)数量及单位正确,第一行填写法定计量单位。成交单位与法定计量单位一致。都是“个”。
(S)S最终目的国(地区)应为卢森堡。
从发票和装箱单均显示“From SHANGHAI to LUXEMBOURG via HONGKONG”。说明此货物为中转货物,货物在香港发生了中转,并且发生了商业交易(从开出的发票抬头为香港的公司就可以知道,我国是把货物卖给了香港的公司)。那么(J)运抵国(地区)为香港是正确的,但是最终目的国不是香港,From SHANGHAI to LUXEMB,可以知道,货物是从上海运到卢森堡。说明香港是中间商,货物运到香港后再运往卢森堡。最终目的国(地区)为卢森堡。
(T)征免。根据备案号来判断,相对应的关系参见教材392页。
责任编辑:xiaoh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