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关关于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的通知
2008年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将于2009年3月15日公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2005〕135号)的有关规定,考生应当自成绩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原报名海关申请报关员资格,为方便考生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9年3月15日-2009年9月14日(每周星期一,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花城大道83号广州海关办公大楼701室(地铁三号线珠江新城站A1出口)
电话:020-81103311
二、所需提交资料
(一)《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
(二)准考证主证;
(三)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等)及复印件;
(四)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提出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三、非广州市区考点的考生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的地点和时间请与原报考海关联系。
责任编辑:虫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