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深圳报关员资格核准行政许可事项公示
来源:优易学  2010-2-9 23:15:18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报关书店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报关员资格核准
  许可内容:准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自1987年7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通过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
  申请时限:
  集中办理时间:2010年2月22日-2月26日,3月1日-3月5日,逾期6个月不办理者,取消申请资格。
  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
  1.《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网上打印);
  2.准考证主证;
  3. 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4.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及复印件;
  5.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报关员资格申请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海关递交申请材料;
  2.海关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核;
  3.海关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
  4.申请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
  办理时限:
  自海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海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
  海关自作出准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收费标准:不收费
  未尽事宜,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
  受理部门:深圳海关教育处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6号深圳海关科技信息大楼17层西侧
  办公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84398913
  附件:

《授权委托书》填制示范

  附件:《授权委托书》填制示范
  授 权 委 托 书
  委 托 人: 李´´ 身份证号:11010819770605 ´´´´
  被委托人: 赵´´ 身份证号:11020419650607 ´´´´
  委托事项:代为申请颁发委托人的报关员资格证书
  委托权限(请在以下方框内打勾):
  □代为提交有关材料
  □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及送达回证
  □其它: 代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
  委托时限:自 ´´ 年 ´´ 月 ´´ 日至 ´´ 年 ´´月 ´´ 日
  委 托 人: 李´´ (签名)
  被委托人: 赵´´ (签名)
  委托日期: ´´ 年 ´´ 月´´日

 

  编辑推荐:

  【通告】关于公布2009年考试合格分数线的通告

  各地海关申领2009年报关员资格证书公告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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