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讲 各类进出口商品归类(第16类)
第十六类 机器、机械器具、电器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第84—85章)
(一)主要内容
第84章 核反应堆、锅炉、机器、机械器具及其零件(含非电气的机器、机械器具)共87个品目。
第85章 电机、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含电气、电子产品)共48个品目。
(二)归类要点
本章商品归类的重点在了解商品结构、性能、用途及简单工作原理的基础上注意区分相似商品(或税目)的归类情况。
1. 机器零件的归类原则(详见本类注二),如下图所示:
2.组合机器和多功能机器的归类(详见类注三)
组合机器 由两部及两部以上机器装配在一起形成的机器,且必须是永久性连在一起
多功能机器 指具有两种及两种以上互补或交替功能的机器
归类原则:按机器的主要功能归类;当不能确定其主要功能时,按“从后归类”的原则,如:摄像头、液晶显示屏和电话组成的IP可视电话,按其主要功能(有线通讯)归入品目8517。
3.功能机组的归类(详见类注四)
指由几个具有不同功能的机器(包括机组部件)结合在一起而构成的机组,这些机器通常由管道、传动装置、电缆或其他装置连接而成。
归类原则:组合后的功能明显符合第84章或85章某个品目所列的功能,按其功能归入。例如由真空泵、脉动器、奶头吸杯、奶桶等用软管连接起来的机器属于功能机组,其主要功能是挤奶,故应归入8434。
4.可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品目机器的优先原则:
(1) 当出现既可按功能(8401—8424)又可按行业(8425—8420)时,可根据84章注二的优先归类原则,优先按功能列名归入品目(8401—8424)例:农用水泵。
(2) 既可按特种加工机床归类又可按普通机床归类,优先按特种机床归类8456(84章注三)
5.动力机器的归类:
名称 |
定义或特征 |
归类 |
内燃发动机 |
燃料在发动机内部燃烧并推动活塞运动而产生动力和发动机 |
8407—8408 |
汽轮机 |
用膨胀的蒸汽作用于叶片而产生动力的机器 |
8406 |
水轮机 |
用液体或加压液体所蕴藏的能量作用于转轮上的叶片而产生动力的机器 |
8410 |
涡轮喷气发动机 |
由透平喷出的加压热气通过喷管变成高速气流作用于发动机上而产生反作用力的机器 |
8411 |
液压、气压动力装置 |
以液体能或压缩气体作为动力源的装置 |
8412 |
电动机 |
将电能转变成机械能的装置 |
8501 |
名称 |
归类 |
曲轴、凸轮轴、飞轮、起动机齿轮 |
8483 |
密封垫 |
8484 |
空气滤清器、机油滤清器 |
8421 |
汽油泵、喷油泵、机油泵、水泵等 |
8413 |
火花塞、点火线圈、分电器、起动电机、发电机等 |
8511 |
蓄电池 |
8507 |
正时皮带 |
第40章 |
内燃机用的机油尺 |
9017 |
(4)液压系统的构成:液压泵、液压缸、控制阀、管道、油箱、电动机如:
A.一起报验 归入8412,即为功能机组;
B.分别报验
只有液压泵 8412
液压缸 8413
各种液压控制阀 8481
6.家用电动器具的归类(85章注三)8509的家用电动器具,有些受重量限制<20KG,已在其他品目具体列名而不归入品目8509的见下表:
名称 |
归类 |
名称 |
归类 |
电扇、排气扇、抽油烟机等 |
8414 |
家用洗衣机 |
8450 |
离心式干衣机 |
8421 |
家用的电热器具 |
8516 |
家用洗碟机 |
8422 |
电动剃须刀及电动理发用具 |
8510 |
名称 |
归类 | |
工业及实验室用的炉 |
非电热的 |
8417 |
电热的 |
8514 | |
金属冶炼用的转炉 |
8454 | |
家用电加热的器具(如电磁炉、微波炉等) |
8516 |
8.利用温度变化处理材料的机器设备的归类
归入8419 :(注意该品目条文中的说明)
分号前,非家用,不论是否用电加热
分号后,非电热,不论是否家用
9.印刷机械及打印、复印、传真等多功能机器的归类:
印刷(打印)、复印、传真等机器归入品目8443,具体结构见教材第241页。
归入本品目的机器在确定子目时,主要考虑的因素有:
A、是否是传统的印刷机器;
B、是否可用于自动数据处理设备或网络(包括计算机网络、电话网络、电报网络)等相连;
C、是否具有打印、复印、传真等多种功能。
注意:具体单一功能的传真机不能按通信设备归入品目8517,具有单一功能的打印机不能按自动数据处理设备的输出部件归入8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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