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报关员注册是法律设定的海关行政许可事项之一,2006年3月8日对外公布,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专章明确规定了报关员注册制度的实体性和程序性要求
34.报关员注册的条件
⑴申请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⑵申请人必须通过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报关员资格证书
⑶申请人必须与所在报关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或者聘用合同关系
⑷对于首次申请报关员注册的申请人,还应当经过在一个报关单位连续3个月的报关业务实习
⑸对于报关员注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2年未注册,再次申请报关员注册的申请人,还应当经过海关报关员业务岗位考核合格
35.报关员申请注册应提交的材料
⑴报关员注册申请书
⑵申请人所在报关单位的报关企业登记证书或者收发货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⑶报关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⑷与所在报关单位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报关单位为非企业性质的,可以提交聘用合同复印件或者人事证明)
⑸身份证复印件
⑹所在报关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但是法律、行政法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⑺首次申请报关员注册的,还应当提交报关单位出具的报关员实习证明材料
⑻报关员注册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连续2年未注册再次申请报关员注册的,还应当提交海关报关业务岗位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⑼台湾居民和香港、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提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复印件
36.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海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报关员注册的决定,并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报关员证,可当场作出决定并颁发报关员证的,海关不再制发受理决定书和准予报关员注册决定书
37.报关员注册有效期为2年
38.报关员注册变更是指报关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身份资料和所在单位名称、海关编码发生变更的情形,报关员应当在变更事实发生之日起的20日内,持报关员资格证书、报关元证和变更证明文件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注册地海关书面申请变更报关员注册.对于报关员提出的变更报关员注册申请,注册地海关应当按照报关员注册程序进行审核,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作出准予变更决定,并于作出准予变更决定后的10日内办结变更手续,换发报关员证.
39. 报关员办理报关员注册延续手续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海关提出,报关员逾期提出报关员注册延续申请的,海关不予受理.
⑴报关员注册延续申请书
⑵报关员证书复印件
⑶申请人所在报关单位的报关企业登记证书或者收发货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⑷报关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⑸与所在报关单位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报关单位为非企业性质的,可以提交聘用合同复印件或者人事证明)
⑹身份证复印件
⑺所在报关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但是法律、行政法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⑻台湾居民和香港、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提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复印件
40.报关员在被海关暂停执业期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海关申请暂缓办理报关员注册延续,并在暂停执业期满后30日内提出延续报关员注册的申请
41.报关员遗失报关员证的,应当及时向注册地海关书面说明情况,并在报刊声名作废,海关应当自收到情况说明和报刊声名之日起20日内予以注销补发
42.报关员执业不得有以下行为
⑴故意制造海关与报关单位、委托人之间的矛盾纠纷
⑵假借海关名义,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委托人索要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务、虚假报销
⑶同时在2个或者2个以上报关单位执业
⑷私自接受委托办理报关业务,或者私自收取委托人酬金及其他财务
⑸讲报关员证转借或者转让他人,允许亽人持本人报挂员证执业
⑹涂改报关员证
⑺其他利用执业之便摸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43.报关员的记分周期从每年1月1日起致12月31日止
44.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分的情形包括
⑴电子数据报关单的有关项目填写不规范,海关退回责令更正的
⑵在海关签印放行前,因为报关员原因造成申报差错,报关单位向海关要求修改申报单证及其内容,经海关同意修改,但未多国家贸易管制政策的实施、税费征收及海关统计指标造成危害的
⑶未按照规定在纸质报关单及随附单证上加盖报关专用章及其他印章或者印章不规范的
⑷未按照规定在纸质报关单及随附单证上签名盖章或者由其他人代表签名盖章的
45.一次记分分值为2分的情形包括
⑴在海关签印放行前,因为报关员填制报挂单不规范,报关单位向海关申请撤销申报单证及其内容,经海关同意撤销,但位对国家贸易管制政策的实施、税费征收及海关统计指标等造成危害的
⑵海关人员审核电子数据报关单时,要求报关员向海关解释情况、补充材料或者要求提交货物样品等有关内容的,海关告知后报关员拒不解释、说明、补充材料或者拒不提供货物样品等有关部门内容,导致海关退回报关单的
46.一次记分的分值为5分的情形包括
⑴报关员子接到海关”现场交单”或者”放行交单”通知之日起10日内,没有正当理由,未按照规定持打印出的纸质报关单、备齐规定的随附单证,到货物所在地海关递交书面单证并办理相关海关手续,导致海关撤销报关单的
⑵在海关签印放行后,因为报关员填制报关单不规范,报关单位向海关申请修改或者撤销报关单(因出口更换舱单除外),经海关同意且不属于走私、偷逃税等违法违规性质的
⑶在海关签印放行后,海关发现因为报关员填制报关单不规范,报关单币值或者价格填报与实际不符,且两者差额在100万人民币以下;数量与实际不符,且有4位数以下差值,经海关确认不属于伪报,但影响海关统计的
47.一次记的分值为10分的情形包括
⑴出借报关员证、借用他人报关员证件或者涂改报关员证件内容的
⑵在海关签印放行后,海关发现因报关员填制报关单不规范,报关单币值或者价格填报与实际不符,且两者差额在100万人民币以上数量与实际不符,且有4位数以上差值,经海关确认不属于伪报
48.因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被海关予以行政处罚,但未被暂停执业取消报关从业资格的,记20分
49.因为走私行为被海关予以行政出发,但未被暂停执业取消报关从业资格的,记30分
50.报关员对记分的行政行为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电子或者纸质告知单之日起7日内向作出该记分行政行为的海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辩;海关应当自在接到申辩申请7日内作出答复,对记分错误的应当及时予以更正
51.报关员违法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及其处罚如下:
⑴报关员因工作疏忽或在代理报关业务中因对委托人所提供情况的真实性未进行合理审查,致使发生进出口货物的品名、税则号列、数量、规格、价格、贸易方式、原产地、启运地、抵运地、最终目的地或者其他应当申报的项目未申报或者申报不实的,海关可以暂停其6个月以内报关执业;情节严重的,取消报关从业人员资格
⑵报关员被海关暂停其报关执业,恢复从事有关业务后1年内再次被暂停报关执业的,海关可以取消其报关从业资格
⑶报关员非法代理他人报关或者超出海关准予的从业人员范围进行报关活动的,责令改正,处5万员以下罚款,暂停6个月以内报关执业;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报关从业资格
⑷报关员向海关工作人员行贿的,取消其报关从业资格,并处10万员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不得重新取得报关从业资格
⑸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海关注册登记、报关从业资格的撤销其注册登记、取消其报关从业资格,并处30万员以下罚款
⑹报关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并可以处人民币2000元以下罚款
①有报关员执业禁止行为的
②报关员海关注册内容发生变更,未按照规定向海关办理变更手续的
51.海关对于未取得报关员从业资格从事报关业务的,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罚款。
上一页 [1] [2]
责任编辑:xiaoh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