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异地报关备案的注册地海关审核
注册地海关对申请企业呈交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核,同意异地报关备案的,按如下程序处理:
(1)在《自理报关单位备案申请书》主管海关意见栏作同意批注并加盖‘‘注册备案专用章”;
(2)在《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备案情况”栏内批注备案情况,一并退交申请企业。
(3)材料齐全、完整、符合要求后,与企业递交的有关文件、资料一起制作“关封”。
(4)“关封”由申请企业送有关海关办理异地报关备案核销手续。
3.异地报关备案的备案地海关审核及证书颁发
申请企业在向备案地海关递交原注册地海关制作的“关封”,经备案地海关审核申请企业递交的文件、资料,确认齐全、有效且同意有关申请的,在《自理报关单位备案申请书》备案地海关意见栏签批同意意见,并将第二联制作关封交企业送回注册地海关;将企业情况登记表录入“企业档案数据库”后再经关员在“企业档案数据库’’审批,将企业纳入计算机管理;向申请企业签发《自理报关单位报关备案证明书》。至此, 申请企业即可在异地备案地海关辖区内各口岸办理报关业务了来源考试大网。
企业在备案地海关办结异地报关备案手续后,向注册地海关交回关封,海关在其《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的“备案情况”栏内加盖“注册备案专用章”,退回申请企业。
根据规定,代理、专业报关企业一般不得开展异地报关业务。如特殊情况需要办理异地报关业务时,应当经注册地海关同意或商拟备案地海关同意后,报海关总署审批。经同意,再办理上述备案手续。其申请手续与自理报关单位的申请手续相同。
四、报关单位的海关年审制度
对已经在海关登记注册的企业实施年度审核制度,是海关对企业实施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海关年审的目的是审核企业在上一年度的进出口活动及报关活动是否正常运转,是否存在拖欠关税和其他税款等与海关企业管理密切关联的内容,确保企业行为符合海关的各项管理要求。
(一)报关单位海关年审制度的概念 海关对报关单位年度审核制度是指报关单位每年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海关递交规定的文件资料,由海关依法对其报关资格进行年度审核,以确定其是否具备继续开展报关业务条件和资格的一项海关管理制度。海关年审的主要内容包括报关单位的年报关量及报关业务情况分析,报关差错情况及原因,遵守海关各项有关规定情况等。
(二)报关单位海关年审的时限
根据海关规定,非外商投资企业(指除外商投资企业以外所有已在海关办理报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作为报关单位申报年审的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每年1月1日至5月31日为海关年审工作时间。5月31日以前完成审核工作。对于外商投资企业,海关与相关部门对其实行联合年检,每年1月1日至5月31日为联合年检的工作时间。外商投资企业向各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年检申报材料的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联合年检各部门的审核工作应于5月31日前完成。
未经海关同意,不在规定期限内参加海关年审的,海关公告通知其参加年审。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报关单位必须向海关申报年度审核,逾期,海关注销其报关注册登记。
(三)报关单位海关年审的程序
1.材料准备
(1)非外商投资企业的海关年审申报材料
报关企业和自理报关的非外商投资企业向注册地海关办理年审手续,需到注册地海关领取《海关注册登记年审报告书》和《报关员年审报告书》,认真填写完毕后连同《企业情况登记表》和有关文件资料向注册地海关申报。外商投资企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联合年检报告书》。
《年审报告书》一般包括企业报关注册登记事项的执行及变动情况、进出口业务量及税费缴纳情况、年报关业务量及差错率、企业经营管理情况、遵守海关各项规定的情况、协助海关查验、征税、核销表现突出的情况以及走私违法情事等内容。需进行年审的企业向海关提交的有关文件、资料包括《海关注册登记企业年审报告书》(适用非外商投资企业)和《报关员年审报告书》及全部报关员证件、《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正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贴本年度通过年检标识的营业执照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本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经外经贸部门加贴本年度通过年检标识的《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等。
(2)外商投资企业提交的年检申报材料
主要包括《联合年检报告书》复印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复印件、《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及全部报关员证件、《商投资企业进出口报关业务情况表》及《报关员年审报告书》等。
2.海关审核
海关审核企业递交的年审资料,符合年审要求的,在企业《年审报告书》上批注同意年审意见,并在《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年审”栏上批注是否通过年审并加盖印章,其中《年审报告书}由海关留存,《报关注册登记证书》由企业留存。
已经在其他海关办理异地报关备案的企业,应于通过年审后,在备案地海关发生第一笔报关业务前,持报关备案证明书到异地备案地海关办理异地报关备案企业年审手续。办理异地报关备案年审手续时,向备案海关递交以下文件资料:原报关注册地海关已经年审的《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异地报关备案海关签发的《报关备案证明书》正本;经原报关注册地海关审核合格并签印的《企业年审报告书》复印件。异地报关备案海关审核企业档案数据,对通过主管海关年审的企业在《报关备案证明书》“年审”栏内批注年审情况,加盖印章后退还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及《年审报告书》复印件由异地报关备案海关留存。不按期办理异地报关备案年审手续的,将自动失去异地报关资格。
3.年审结果
通过年审的,海关予以延长1年报关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可以继续从事报关业务。
未通过年审的,海关不再接受其办理报关纳税等海关事务。
报关企业办理海关注册登记之日起,在规定的时限未发生报关业务的或者1年内所属报关员有多人次走私或严重违反海关规定行为的,海关将不予通过年度审核,不再接受其办理报关纳税等海关事务。如需办理报关业务,应当在规定期满后重新申请注册登记。
五、报关员的注册与海关年审管理制度 报关员是联系进出口企业、报关企业和海关之间的桥梁,在进出口货物的通关工作中起着重要作用。报关员业务水平的高低和报关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通关速度和海关现场的工作效率,也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经济效益。特别是对于报关企业而言,报关员的业务水平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声誉,影响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因此,,提高报关员的业务水平,加强对报关员的管理既是企业管理也是海关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报关员的注册 报关员注册是指通过报关员资格考试、取得《报关员资格证书》的人员,由所属企业向所在地海关申请登记备案并获取报关员证件的行为。
1.注册条件
(1)报关员必须取得报关从业资格
《海关法》规定,报关人员必须依法取得报关从业资格,未依法取得报关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报关业务。
海关实行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制度。考试合格取得报关员资格证书者,方可申请报关员注册。
(2)报关员必须受聘于报关单位
我国报关员不是自由职业者。首先,要由报关单位为其向海关申请注册登记。该报关单位已经依法在海关办理了注册登记手续,可以在海关从事报关纳税等事务。目前,我国海关不接受由报关员以个人名义向海关申请的注册登记。其次,一名报关员,只能受聘于一家报关单位。该报关单位必须是与报关员签订了劳动合同的相关企业。再次,报关员的报关行为是一种职务行为。报关员注册登记,是由所属单位以企业的名义为其申请的。报关员的报关行为,是基于企业的授权而从事的。并不是以本人的名义办理报关纳税等手续。因此,报关员报关行为的法律责任要由所属企业而不是由报关员本人来承担。但是,报关员明知企业的行为违法而故意实施,应当与企业一并承担连带责任来源考试大网。
2.注册程序
(1)企业向海关提出申请
通过报关员资格考试取得《报关员资格证书》者,如需注册成为报关员,应由其所属的已在海关注册登记的企业向所在地海关提出报关员注册的申请。需要出具下列文件或资料:
①《报关员注册申请书》;
②海关核发的《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③申请注册人所属报关单位的用工劳动合同或证明申请注册人为本企业正式职工的人事证明文件;
④申请注册人有效的身份证件;
⑤申请注册人的近期免冠照片(大一寸)两张;
⑥海关需要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2)海关审核
海关对申请报关员注册的企业、单位提交的上述有关文件或资料进行审核,确定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作出是否符合注册条件的审核意见,并决定是否给予注册。海关可以根据报关单位进出口报关业务的需要,核定企业的报关员数量。对提供无效证明文件或者超出业务需要、已注册报关员人数过多的企业的申请,海关可以不予办理注册。
(3)颁发《报关员证》
海关对符合报关员注册条件的人员予以办理注册手续,根据企业的性质,颁发不同的报关员证》,并在《报关员资格证书》上批注。
《报关员证》是报关员在取得职业资格的前提下,最终取得从业资格的证明文件。报关员可以凭此向海关办理报关纳税等海关事务。海关对进出口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的报关员分别发给两种不同颜色的报关员证。以便能一目了然地区分其报关业务范围,对其实施不同的管理措施。《报关员证》有效期为1年,跨年度使用必须履行报关员年审手续。
为了加强对报关员的管理,我国在部分海关实行报关员条码管理,对持有《报关员证}的报关员核发报关员条码卡。因此,报关员在报关时,根据不同情况,在交验报关单及有关单据时,应同时出示《报关员证》或交验报关员条码卡。如果报关员条码卡显示的身份与报关单的有关数据不符,海关将不接受报关。报关员条码卡每年也需接受海关年审。
报关员调动工作单位,应持调出和调入双方企业的证明文件向调入企业所在地海关重新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经海关核准后,换发新的报关员证或报关员条码卡。对本单位脱离报关员工作岗位和被企业解聘的报关员,企业应及时收回其《报关员证》和芥关员条码卡,交海关办理注销手续。因未办理注销手续而发生的经济法律责任由企业自行负责,
(二)报关员异地备案
报关员异地备案是指已在主管海关办理了报关员注册手续的报关员,随所属报关单位,为取得在异地海关所辖关区报关的资格,而在异地海关办理报关备案审批手续的行为过程。经批准异地报关备案的报关员,可代表所属企业,在异地备案地海关所辖关区各口岸力理报关手续。
对国有外贸公司或大中型企业的报关员,如果其所在企业已在异地海关备案,确有业劣需要的,可以由企业向海关申请报关员的跨关区异地备案手续。备案后,报关员凭证报关。对于除此以外的报关单位的报关员,原则上不予办理报关员的异地备案手续。对于代理报关企业,经海关总署批准企业异地报关备案的,因确属业务需要,也可办理适当数量的指关员异地报关备案手续。
(三)报关员的海关年审 报关员年度审核是指报关员随所属企业每年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海关递交相应的文件资料,由海关对其报关情况进行审核,以确定其是否具有继续从事报关业务资格的海关管理散度。报关员年审的程序如下:
1.年审申报
报关员必须在所属企业年审的同时参加年审。报关员申请海关年审,应实事求是地填写《报关员年审报告书》中的各项内容,说明办理报关业务和遵守海关法规等情况。并由所在企业负责人审阅签章;将《报关员证》和《年审报告书》一并交海关办理年审手续。
2.海关审核
海关根据报关员填写的内容, 《报关员证》的记录及报关员条码管理系统中对报关员日常报关行为的记录情况,充分了解并考核报关员业务水平和守法状况,综合评定报关员是否
可以继续从事报关业务。
3.通过年审的处理
对于年审合格者,即对于符合通过年审条件的,海关在《报关员证》上签注延长报关有效期,并在电脑中输机操作,开通延长报关资格的手续。在有效期内报关员可持证继续办理报关业务。
4.对年审不合格报关员的处理,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年审不合格:
(1)经常出现报关差错等不负责行为,屡教不改的;
(2)领取报关员证件之日起1年内或连续1年未报关的;
(3)未经海关同意,逾期1个月以上不参加年审的;
(4)未经企业授权擅自招揽报关业务的;
(5)不履行报关员管理规定所列报关员义务,情节严重的。年审不合格的报关员,向海关书面申请参加海关组织的报关业务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海关准予继续从事报关业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关资格,报关资格证件自动失效。由考试大报关员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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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iaoh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