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代价抵偿货物
(一) 无代价抵偿货物的含义
指进口货物在征税或免税放行后,发现货物有残损、短少或品质不良,而由境外承运人、发货人或保险公司免费补偿或更换的同类货物。
(二)无代价抵偿进口货物的基本特征
1.无代价抵偿货物是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损害赔偿
2.海关对原申报进口的货物已经放行
3.抵偿货物是对损害部分进行赔偿
(三)无代价抵偿货物的报关程序
1.对于不属于国家限制进口的商品的无代价抵偿货物的报关程序
须提供已退运证明、原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税款缴纳凭证等,无法提供相应的出口证明,则海关应按一般贸易货物办理。
2.对于属于国家限制进口商品的无代价抵偿货物的报关程序
①与原进口的货物在品名、数量、价值、及贸易性质等方面完全一致的,可在原进口货物退运的情况下,免领有关进口许可证放行。
②如原进口货物未退运出境,或无法提供相应证明的,则应补办相关进口许可证。
(四)无代价抵偿进口货物的征免税界限
1.如原进口货物短少,而短少部分已征税,或原进口货物因质量原因已经退运出境或放弃交由海关处理,原征税款未退还的,所进的无代价抵偿货物可免税进口。
2.如原进口货物不退运出境,又未放弃交由海关,则进口的货物可以免税进口,而留在境内的货物视其残损程序,及残留价值部分予以补税。
(五)无代价抵偿的常见形式
(六)无代价抵偿进口货物在申报时应提供的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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