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报关员考试全程学习笔记(四十六)
来源:优易学  2011-10-14 13:57:27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报关书店
  (十四)第十四类  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或半宝石、贵金属、包贵金属及其制品;仿首饰、硬币(第71章)
  本类只有一章,即第71章,分为3个分章:
  第1分章: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半宝石;
  第2分章:贵金属及包贵金属;
  第3分章:珠宝首饰、金、银器及其他制品。
  贵金属是指银、金、铂。所称“铂”,是指铂、铱、锇、钯、铑及钉。所称“宝石或半宝石”,不包括琥珀、海泡石、粘聚琥珀、粘聚海泡石、黑玉及其矿物代用品。
  含有贵金属的合金,只要其中任何一种贵金属的含量达到合金重量的2%,即应视为贵金属合金,并按以下规则归类:
  (一)按重量计,含铂在2%及以上的合金,视为铂合金;
  (二)按重量计,含金在2%及以上,但不含铂,或按重量计含铂在2%以下的合金,视为金合金;
  (三)按重量计,含银在2%以上的其他合金,视为银合金。
  因此,在贵金属合金归类时,优先考虑的是铂的含量,其次是金的含量,最后是银的含量。 

责任编辑:xiaohan

文章搜索:
 相关文章
热门课程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