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票 1、出票人的名称和地址
※发票的出票人一般为出口人。此栏目是判断进口货物中转时是否发生买卖关系的指标之一。
※“是否发生买卖关系”在填制进口报关单时,是用来判断“启运国(地区)”这一栏应如何填写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准。
※如果出票人的地址与进口货物的起运地一直,则说明货物中转时没有发生买卖关系
※如果出票人的地址与进口货物的中转地一直,则说明货物中转时发生买卖关系
例:在发票上面有这样的内容:
From NewYork To Tianjin Via Hongkong说明货物“在从纽约经香港到达天津”。
也就是说货物从纽约起运,经过香港中转后,运到天津。
在填制报关单的时候,根据发票的“出票人”(出票人也就是发票的落款,在发票的最右下方查找)来判断货物是否发生了买卖关系。
※在本例题中,如果发票的出票人是美国的公司,则说明货物在香港中转时只是进行转运,货物在香港中转时并没有发生买卖关系,仍然是由美国的公司把货物卖给我国。那么报关单的“起运国”栏仍然是美国。
※在本例题中,如果发票的出票人是香港的公司,则说明货物在香港中转时发生了买卖关系,货物是由香港的公司卖给我国的进口方的,那么报关单“起运国(地区)”栏填写香港。
2、起运及目的地
3、抬头(即收货人)
※这个栏目是判断出口货物中转时是否发生买卖关系的指标之一。
※“是否发生买卖关系”在填制出口报关单的时,是用来判断出口报关单“运抵国(地区)”如何填写的重要的标准。
※如果收货人的地址与出口货物运输目的地一致,则说明出口货物中转时没有发生买卖关系。
※如果收货人的地址与出口货物运输中转地一致,则说明出口货物中转时发生买卖关系。
例:在发票或提单上面有这样的内容:
From Tianjin to Hamburg via Hong Kong说明货物“从天津运途径香港运到汉堡”也就是说货物出口的时候在香港进行了中转。
根据发票上的抬头(即收货人)栏,收货人是香港的公司还是德国的公司,判断出口货物在中转时是否发生买卖关系。
※在本例题中,如果发票的“收货人”栏是德国的公司,则说明货物中转时没有发生买卖关系。那么报关单的“运抵国”为德国;“指运港”为汉堡;“最终目的国”为德国。
※在本题中,如果“收货人”栏是香港的公司,则说明中转时发生了发生买卖关系。那么报关单的“运抵国”为香港;“指运港”为汉堡;“最终目的国”为德国。
4、唛头及编码
5、品名和货物描述
6、数量、单价和总价
教材299页的发票主要内容中英文对照表要记忆。
(二)装箱单和提运单 教材299-300页的装箱单和提运单主要内容中英文对照表要记忆。
具体从什么地方来查找,与原始单据在什么地方相对应出来,参见教材P301。
与货物成交及海关通关作业管理要求相关的信息,例如:结汇方式、成交方式、合同协议号在在发票上查找。
进出口口岸、运输方式、运输工具名称、提运单号、起运国/运抵国、装货港/指运港字提单中查找。
经营单位、备案号、进出口日期、申报日期、收发货单位、许可证号、境内目的地/境内货源地、批准文号、随附单据、生产厂家及部分备注内容一般来说,从提供的补充内容里面来查找。
贸易方式、征免性质、征税比例、用途、部分备注的内容,通过逻辑推断才能做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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