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日期
指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的日期。本栏目填报的日期必须与相应的运输工具进境日期一致。
进口申报时无法确知相应的运输工具的实际进境日期时,本栏目免予填报。
在H883/EDI通关系统中,本栏目为6位数,顺序为年、月、日各2位;在H2000通关系统中,本栏目为8位数字,顺序为年(4位)、月(2位)、日(2位)。
申报日期
指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受其委托的报关企业申请的日期。
以电子数据报关单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为海关计算机系统接受申报数据时记录的日期。以纸质报关单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为海关接受纸质报关单并对报关单进行登记处理的日期。
在H883/EDI通关系统中,本栏目为6位数,顺序为年、月、日各2位;在H2000通关系统中,本栏目为8位数字,顺序为年(4位)、月(2位)、日(2位)。
经营单位
经营单位指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本国境内企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本栏目应填报经营单位名称及经营单位编码。经营单位编码是经营单位在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时,海关给予的注册登记10位编码。
特殊情况下确定经营单位原则如下:
(一)援助、赠送、捐赠的货物,填报直接接受货物的单位。
(二)进出口企业之间相互代理进出口的,填报代理方。
(三)外商投资企业委托进出口企业进口投资设备、物品的,填报外商投资企业,并在标记唛码及备注栏注明“委托某进出口企业进口”。
(四)有代理报关权的进出口企业在本企业进出口或代理其他企业进出口时,填报本企业的经营单位编码;代理其他企业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时,填报委托方经营单位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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